一蘿阮煙 作品

第三十一章 天壽了

  乖乖跟在林正業身後,由衙役帶著往前登記,直到契約收放入匣子裡用蠟封了以後,負責登記的老衙役才奇怪的問了林正業一句:“兩人立契,為何只見你一人前來?”

  天壽了。

  難道我不是人嗎?

  李凌峰在心裡無奈的翻了個白眼,但面上卻是恭敬的說道:“回官爺,小的在此!”

  老衙役只聞其聲不見其人,正奇怪呢,面前的林正業讓往一旁,才露出了李凌峰小小的身影。

  這?

  若不是李凌峰搭腔,他可能都發現不了有這麼一個人在屋內。

  ……

  略微沉默了一下,老衙役不敢置信:“你便是李凌峰?”

  李凌峰看著他見了鬼的表情,無奈的嘆了口氣,他什麼時候才能長大?

  深吸了一口氣,憨笑著道:“回稟官爺,正是在下。”

  老衙役又沉默了一陣,他怎麼覺得這人傻乎乎的?想著眼前的這位林正業正是立契的另一方,不由朝他投去了一個同情的眼神。

  他想不明白,和這樣一個稚子談生意,和對牛彈琴有什麼區別?是了,就是這個詞,他聽著縣令罵過小公子,就是這個詞。

  可能是當著李凌峰的面,老衙役眼神中的同情比較隱晦,林老闆平時一個精明的人,此時竟然沒有悟出來。

  林正業看著衙役“詢問”的眼神,立馬上前笑著拍著胸脯保證道:“官爺,此人確是李凌峰,與某訂契之人。”

  老衙役沒想到林正業竟是這般反應,頓時仿若像吞了蒼蠅一般。

  得吧。

  怪不得啊…怪不得…原來兩個都是傻的…

  李凌峰自然看得懂老衙役的眼神,他沒有在意,與人相交在於人品,又不在於年歲。

  但奈何林老闆心中坦蕩,硬是沒往那方面想。

  這可不就風馬牛不相及了嘛。

  等兩人出了縣衙,林老闆將接下來準備找木匠刻印和採買紙張的打算告知了李凌峰,李凌峰也表示會盡快將第二回的神鵰寫出送來後,兩人就互相道了別。

  天色已經不早了,因為林老闆之前付過了馬車錢,知道李凌峰在下馬塘沽蒙學後,就讓車伕將李凌峰送回去,自己則是步行返回了文墨居。

  因為有了馬車,李凌峰也不急了。

  在糖果鋪子裡買了一些麥芽糖,才坐著馬車趕了回去。

  回到書院後,離宵禁還有一會兒,但李凌峰還是掏出了兩塊麥芽糖遞給了老伯,讓他帶回去給家裡的孫輩甜甜嘴,老伯這才將糖收下。

  大夏糖比米貴。李凌峰買的糖給了老伯兩塊,自己吃了兩塊,寢室裡一人一塊,給堂兄留了一塊,就沒剩多少了。

  他現在也不算有錢,達不到“財富自由”。

  所以他也捨不得吃了,打算過兩天放假時帶回去給張氏、李老三和李思玉嚐嚐。

  不過他相信,等《神鵰》出版以後,他很快就不用節衣縮食了,到時候吃糖不是輕而易舉嗎?

  再說了,作為一個吃貨,他可是立志要吃遍天下美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