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春 作品

第四十一章 已犯七出之條

  沈老夫人一聽,李氏的嫁妝雖不在她手裡握著,但放在二房好歹也算是沈家的,怎能還給李家去,連忙說:“當年二兒媳亡故時,老太君就說好了,她的那些嫁妝是留在沈家,以後給皓月和季洲的,現在要說話不算話了?”

  老太君斜眼一睇,“我說話不當數又如何?”

  沈老夫人又被懟得一癟,想起從前那老婆子就是個不饒人的,諷笑一句,“都是當大將軍的人了,說的話還能不當數的,不嫌丟朝廷的臉面!”

  “夠了!”沈老爺喝止沈老夫人,免得她嘴門沒個度量,說出什麼有害沈家的事來,“是我沈家沒照顧好先兒媳,那些嫁妝本該早些還給老太君的,而今已算晚了,還請老太君見諒,我明日就叫老二整理好,送去大將軍府。”

  “我何時說過要還回李家?當年說的話我不曾忘記,我女兒的東西自當給她的兒女,還也是還給皓月與季洲,季洲還小,就由皓月打理吧。”

  沈老夫人一聽是留給皓月,也沒什麼話說了,沈二爺卻不答應,“沈家從不短皓月和季洲的,且皓月年紀還小,怎能拋頭露面打理酒樓鋪子,讓外人知道了,有辱沈家聲譽,岳母要拿走先夫人的嫁妝就拿走吧,免得留在我這,以此輕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