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找點事情做

  嘴硬,這必然是嘴硬。

  羅摩話語隨意:“做事情總要有一個理由的,你不給他們,他們自己會去猜。”

  沙海崛起的時間太短了,在大多數人的眼中,他們是完全不可能戰勝教令院的。

  既然直接戰爭是無法取勝的,那麼當然要把每一份可以爭取的力量全部爭取到自己這邊。

  這是最基礎的認知不同。

  羅摩認為自己能贏,但更多人認為他會輸。

  雙方的基礎認知不同,同樣一件事情的猜測和答案也就完全不同了。

  只有時間和勝利本身,會證明最後誰才是正確的一方。

  “你說我要不要去學習一下歌舞之類的東西?”坎蒂絲突然輕聲問道,“他們都把我當成了那種迷惑君王的禍國妖姬之類的人。”

  但其實坎蒂絲的歌舞水平一般,倒是殺人比較在行。

  羅摩看了她一眼,“舞蹈是形體美的另一種展示,換句話說,長得漂亮其實就夠用了。”

  歌舞本質上就是基於一種祭祀需求而誕生的東西,名義上是取悅神明,但神明又不會做出評價,最後評判是否合格的,還是人類本身。

  當然,提瓦特是有神的。

  但提瓦特的神倒也不至於在這種地方有什麼關注,祂們大多數是那種只要人類自己生活的平安喜樂,就可以很愉快的神明。

  溫迪這樣的神更是喜歡自己去彈奏樂曲,凡人的音樂祂也就是欣賞一下,真要說多喜歡,那也完全不至於。

  一個人就算天資聰穎,從小接受最頂級的教育,他終其一生所研究的樂曲對於一個壽命綿長的神明來說,最多算是一種娛樂。

  “長得漂亮就足夠了······”坎蒂絲搖了搖頭,“你這種說法還真的是直接過頭了。”

  但坎蒂絲也並不否認這種說辭。

  如果說是舞姬,本質上也確實是以色侍人。

  歌舞都是展示美色的一種輔助,核心的道理仍舊是形體美。

  羅摩說的直接,但這話以他的身份而言並不算錯。

  “給你找點事情來做吧。”

  羅摩想了想,還是覺得這個人必然是太閒了。

  坎蒂絲又不是妮露、芭芭拉這樣確實喜歡歌舞和表演的偶像,她會有這種想法,只能是實在顯得發慌了。

  “我能做點什麼?”坎蒂絲兩手一攤,“過去我還有守護阿如村的任務,但現在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