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雲散人 作品

第37章 搞錢!搞錢!還是搞錢!

 週日,早上九點多鐘,葉桓丘又一次輕裝來到楊朝月的公司,也沒別的事,談談《下雨天》的版權購買。

 聊到錢葉桓丘就有動力了,只不過這一回的價格就不是很美麗,之前《中國話》那是上頭點名要在中秋晚會表演的,拿到這首歌的版權等於拿到官方邀請的門票,一百二十萬拿下的。

 這回的《下雨天》在考慮多方面因素後,她們公司出六十萬,價格直接腰斬。

 但即便如此,葉桓丘之前是諾誠公司的職員,對於各個級別的編曲家、作詞家的要價是很清楚的。

 像以前的青銅級,別管你幾顆星,一首歌如果是個人要價不會超過八千,而有公司的話,像諾誠公司跟那些練習生公司長期合作過的,一首歌抬價到三萬元左右,這對於經紀公司而言九牛一毛。

 到了白銀級別,如果寫出傳唱度達到【小有名氣】的話,這個價格一般會來到五萬元至十萬元之間,這個價格的浮動取決於歌手的滿意程度以及公司的開價水平。

 至於黃金級別的要價,【聲名鵲起】傳唱度的歌曲三十萬元起步。

 再之上的葉桓丘就不清楚了,諾誠那個破公司也沒有出過黃金級別以上的作家。

 “這首歌的級別貴公司也清楚,是絕對與聞名遐邇等級的歌曲,而且我認為一首可以提高你們旗下藝人形象,並且在之後也能收益的歌曲這個價格不妥當。”

 在商言商,葉桓丘跟楊朝月的經紀人張姐以及她們公司的一位代表談的時候,也是據理力爭。

 “葉老師,這個價格已經是絕大部分黃金級編曲家、作詞家也拿不到的價格。”張姐再次強調,他們認為以葉桓丘的年紀再怎麼樣,也不會超過黃金級,這個價格很妥當。

 “張女士,黃金級別的作家有誰能夠拿出聞名遐邇級別的歌曲呢?這一份獨一無二,值得再加二十萬!”

 葉桓丘一張口便要加價二十萬元,多麼?對於明星藝人來說不多,可對於他們這些從事文創領域工作的人絕對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