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了開水 作品

第4章 我與二五仔不共戴天!

 【肌肉活性:10】

 【腦力運算:12】

 剛剛他就經歷過了。

 即便擁有大師級的技能,但身體素質跟不上,身體不夠想法快,最後也是白搭。

 最重要的是拳頭,硬碰硬也不夠硬,反饋回來的痛楚和傷勢影響到了自己的反應速度和二次進攻。

 不然在今晚警察到來之前,他就真的能打倒十個了。

 做完這一切,林祥握了一下拳頭,身體的變化還沒有感受到,疲憊感倒是如潮水般湧了上來。

 打了個哈欠,就把外套往頭上一蓋。

 睡覺!

 “喂,醒醒,起身做事了!”

 林祥感覺自己剛閉上眼,莫名其妙的聲音就突然冒了出來。

 下一秒,他頭上的皮衣就被扯掉了。

 “天都亮了,還睡?”

 陽光刺眼,林祥眯著眼睛才把長毛辨認出來。

 “長毛哥,我才剛睡下,這麼早就要上班了?”

 “上班?”長毛好笑地搖了搖頭,他還是第一次見古惑仔把混幫派當作上班的。

 “現在已經十點了,大d哥有事要找我們,你還有心情睡?”

 聽到是大d的事情,林祥也沒法繼續賴,起來洗把臉,順便把臉上的痂洗掉,露出一條條粉嫩的傷痕。

 年輕就是好,恢復力都這麼強!

 “什麼事要這麼早啊?”

 “去到那裡你就知道了。”

 坐上長毛的車,林祥揉了揉腦袋,躺在椅子上才舒服了一點。

 不知道為什麼,他感覺自己昨晚好像做了個夢,但又沒有任何關於夢的記憶。

 導致自己睡得不踏實,現在還是昏昏沉沉,一副缺覺的樣子。

 開著車,長毛也不忘自己的任務。

 “祥仔,你以前做什麼的?”

 “我是粵省人,很小的時候跟老爸老媽來港島的,五年前他們過世,我就一個人在街頭找工作養自己。”

 這是實話,只不過前身五年前進入的警校,過兩年才被選中當臥底,來到街頭混。

 一開始他真的就只是隨便混混,甚至都不算混混,只是一邊給上司提供線報,一邊打散工找機會。

 很多普通人就是這麼糊里糊塗加入幫會的,林祥作為臥底,肯定也是要走流程才穩妥。

 只是沒想到這一找,就找了三年,前幾天才因為大d缺人手,糊里糊塗混入了和聯勝這種大幫派。

 這份資歷沒任何毛病,長毛點了點頭,表示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