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山峻嶺 作品

第284章 認罪伏法

 “很多婦女都穿短袖,那一晃一晃的,好漂亮,我想摸。”

 “有天我幹完活回家,在路上遇到一個剛洗完澡的婦女,隔很遠我就聞到了她身上的香味,還有那一晃一晃的。”

 “我想試試抓一下是什麼滋味,等到我和她經過的時候,我伸手抓了一下。”

 “那個婦女很害怕,尖叫了一聲,撒腿跑了。”

 “回到家,我睡不著覺,總想著那個滋味,過了幾天,我又抓了一個婦女。”

 “……”

 審訊室內,鞏新安回憶著過去的事,木然的說著。

 直到坐在審訊椅上,他才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間,已經走到這一步。

 陳知行安靜聽著,分析鞏新安有多少真話,多少假話。

 或許鞏新安斷定自己難逃一死,說的全是真話。

 他摸過的婦女起碼十多個,甚至二十多個。

 真正跑來公安局報案的,才五個婦女。

 這點在陳知行預料之內。

 被猥褻後,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逃避,能夠鼓起勇氣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是極少數。

 “我勒暈那個婦女後跑回家,嚇的半死,在心裡發誓不能再這麼下去了。”

 “萬一被人抓去了公安局,我以後再也不能抬頭做人,我妹妹也沒法找到好人家。”

 “我真的沒想過,那個婦女會死,我真沒想去殺人。”

 鞏新安說到最後,有些無力的為自己辯解。

 “你說你沒有想過殺人,我確實信,但事實是你殺了人。”

 “很多惡事都是從一開始積累起來的。”

 陳知行淡淡道。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能不能給我一次機會。”

 “我願意去東三省開荒,做牛做馬都行。”

 鞏新安苦苦哀求。

 “如果你沒有殺人,或許真的可以。”

 陳知行說到這裡,沒有繼續說下去。

 他的意思非常明白。

 鞏新安沒有絲毫活下去的可能。

 兇犯突破底線後,心理上會驚恐不安,害怕。

 隨著時間的流逝,兇犯會給自己找藉口,撇清自己的責任,讓自己心裡更好受些。

 例如鞏新安殺人事件,他會把責任撇到那位婦女身上。

 如果婦女沒有拉我,如果她不拉著我去報警,我肯定不會殺她。

 這種想法絕對在鞏新安腦海中徘徊過很多次,最後讓他認定,自己並不想殺人, 是那位婦女自己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