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山峻嶺 作品

第378章 拖屍上岸

  聽到這話,王洪軍眼中滿是仇恨之色:“你說的對,不管是誰害了我兒子,我一定要他血債血償。”

  “王洪軍同志,不是你讓兇手血債血償,而是法律讓兇手償命。”

  “我們接下來的目標是找到兇手。”

  陳知行勸說。

  他理解王洪軍的感受,自己的親人被人殺害,大部分的第一反應肯定是手刃仇人,為親人報仇雪恨。

  俗稱血親復仇。

  但在現代社會,公民是沒有權利進行血親復仇的。

  例如王洪軍的情況,他兒子被人殺了,他動手殺了兇手,血債血償。

  但兇手也有親朋,他們要不要繼續殺王洪軍呢。

  如此殺來殺去,到最後一動手,為了不被別人殺,不給自己的親人留隱患,只能滅戶。

  所以公民將復仇權利上交給官方,由官方執行懲罰。

  這樣便不會有循環的血仇。

  如果官方不能執行正義,被害者一方執行血親復仇,那是另外的事。

  “找到兇手,必須要找到兇手,為我兒子報仇!”

  王洪軍恨恨道。

  “你兒子的幾個朋友叫什麼名字,住在哪裡,你自己寫下來,等會交給公安。”

  “我們需要對你兒子失蹤前的事,一一盤查。”

  陳知行提示。

  王洪軍摸出筆和記事小本,一屁股坐在冰面上,開始寫自己知道的信息。

  七八分鐘後,屍體基本上結冰硬化。

  程家兄弟合力,把屍體搬運上岸。

  兩個公安接過屍體,放在挎斗車的挎鬥裡面。

  一個公安開挎斗車,一個公安坐在後面,扶著屍體。

  挎斗車發動機轟隆幾聲,消失在陳知行眼前。

  邵厚信坐到陳知行自行車後面,跟著一起回公安局。

  路上,陳知行把王洪軍的家庭,以及死者王銀川的情況告知邵厚信。

  “可惜了。”

  邵厚信聽完案件介紹,感嘆一聲。

  好不容易把孩子養到十八歲,只等王洪軍給孩子安排一份工作,王銀川幹兩年活,就能找對象成家立業。

  沒想到這麼大一個孩子,說沒就沒了。

  邵厚信自己也是做父母的人,想想失去孩子的感受,心裡都堵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