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詩華 作品

第四十八章 囂張團體

 看來易中海這些人碰到硬茬子了。他們也不想想,能從前線戰場上下來的,哪有善茬。

 王坤接著說道:“我家被撬了門之後,第二天下午秦淮如家就喊著丟了兩千六百多塊錢。我不明白的是,丟了這麼多錢,人家一點都不著急,非要坐在家裡等著易中海幾個人下班。這種事情不應該報警嗎?別說兩千多,就是二十多塊錢,也應該報警吧。難道你們派出所不接待普通老百姓報警,必須院裡當官的才能報警。”

 “別誤會,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任何人都能報警,不存在當官地從才能報警這一說。”張所長頭上冒出了冷汗。

 張所長就轉身問秦淮如,“你們家丟錢了,為什麼不報警。”

 秦淮如不敢說,她看出來了,丟東西報警才是對的,找一大爺是錯誤的做法,可四合院的規矩就是這樣。

 張小花才不會想那麼多,她要的是把錢找回來,“我們院裡的規矩,有什麼事情必須三個大爺開會解決,沒有他們的同意,不能報警。”

 張所長的臉色變了,他轉身看向了易中海,“老易,你們什麼時候有這樣的規矩的,我怎麼不知道。”

 易中海頭上冒著冷汗,結結巴巴地解釋道:“張所長,以前我們院都是鄰居之間的矛盾,街道辦委託給我們三個大爺的,我們都能解決,沒必要報警。這次是她們家的習慣,不怨我們。”

 秦淮如捂住了要說話的張小花。

 張所長暫且把這個記在了心裡,“街道辦是讓你們調解鄰里的矛盾,偷東西觸犯了法律,連街道辦都無權處理。你們啊……”

 張所長想要押後處理,但在王坤看來就是想要包庇易中海。

 不過,他也不在乎,把該說的說了,等著張所長處理。易中海等人怎麼樣,他也不關心,但不給他一個滿意的答覆,這件事情不好解決。

 有問題找人民公安,實在不行,那就有問題找人民記者。寫小作文的能力,他還是有的。

 “接下來您也知道了,就因為是我住進來之後,秦淮如家丟錢的,他們就非要說我偷的,還要逼著我賠償秦淮如家。他們誣陷我,我一個人說不過他們。我讓他們報警,他們不願意,還讓人攔著不許報警。我為了洗脫嫌疑只能強闖,他們攔著我,我才打了這麼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