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之立年 作品

第91章 都住到了縣城

 羅芳芳甚至還讓我去縣城給她租間房子。 

 她要在縣城的醫院把孩子生下來。 

 並且還讓我媽去伺候她坐月子。 

 她提的這些條件我都沒有反駁,反駁也無效。 

 我只是問她,在她生產和哺養孩子期間,她的工作由誰來代替? 

 “劉會計已經幫我找好了人選,不用你來擔心。” 

 “我是廠長,這麼重要的位置,總該讓我瞭解一下這個人吧?” 

 “廠長?哼……,” 

 原來我在羅芳芳眼裡屁都不是一個。 

 要不是製衣廠的各種手續都已經辦下來了,我估計羅芳芳還會要求我把‘春輝’這兩個字換掉。 

 我媽堅持不去縣城幫張春梅帶孩子,我只好請三姑幫忙,每個月給她付一百塊工錢。 

 張春梅住到縣城後,一邊哺乳孩子一邊忙工作。 

 設計生產線、採購機器設備和原材料,全都是她一個人在操辦。 

 為了讓她名正言順,我任命她為副廠長。 

 看她忙前忙後的,我都不得不在心裡誇她,‘這個婆娘很能幹。’ 

 她有時候連飯都顧不上吃,三姑也只能把孩子抱到廠裡去讓她餵奶。 

 那些新招進來的工人都沒有一點縫紉基礎,張春梅心裡著急,她說把這些工人培訓熟練都要花半年時間。 

 不久之後羅芳芳也搬到了縣城,四嬸要經營商店,我媽只好來照顧她。 

 我給羅芳芳租住的地方離縣醫院很近,離製衣廠相對較遠。 

 我當時是把各種因素都考慮到了的,就是怕她們兩個之間發生衝突。 

 羅燕燕現在成了僅次於張春梅的大師傅,張春梅也對她委以重任,讓她指導工人們作業。 

 製衣廠的工人以女性居多,最大的四十多歲,是羅芳芳的兩個舅媽,最小的才十四歲,是羅芳芳二舅媽的女兒。 

 張春梅知道這三人是羅芳芳家的親戚,也沒有什麼不悅,依然是手把手傳授她們技術。 

 工人們開始把張春梅叫老闆娘,她也欣然接受了這個稱呼。 

 大舅媽卻把這件事告訴了羅芳芳。 

 也在私底下跟工廠的其他人講,張春梅是個破壞別人家庭的壞女人。 

 工廠沒人相信大舅媽的話,在她們眼裡張春梅平易近人,說話又輕聲細語,是個難得的好老闆娘。 

 羅芳芳咽不下這口氣,感覺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脅,不顧我媽的勸阻,挺著個大肚子去了製衣廠。 

 “芳姐,你怎麼還到處亂跑?多危險呀。” 

 張春梅反倒跑來關心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