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之立年 作品

第374章 就是想讓我吃苦頭

 鄭局走到我跟前,“陳愛國,你行賄彭書記的事我們掌握了確切的證據,你已經構成了商業行賄罪,光這一點我們就可以起訴你。” 

 不是應該由檢察機關來起訴我嗎?他們公安局也可以查這事? 

 鄭局怕也我不明白,就拍著我的肩膀解釋道:“你找人威逼利誘彭書記,這是脅迫罪,為了你自己的利益,多次向他輸送錢財,這是受賄罪,這些都歸我們來處理,所以我希望你能老老實實配合,不要懷有半點僥倖心理……,” 

 無論他說什麼,我都擺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一切等馬律師來了再說。 

 當天晚上我是在拘留室度過的,第二天早上又有人給我送來一碗稀飯和兩個饅頭。 

 這次我覺得有些難以下嚥,因為饅頭又冷又硬,我不得不掰成小塊泡在稀飯裡。 

 想我堂堂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現在卻吃這種無鹽無味的東西,內心的惆悵油然而生。 

 昨天晚上在這狹小的空間裡我也想了很多,回顧自己走過的這十年,簡直是意氣風發如日中天。 

 事業上就不用說了,單是生活上就讓別人難以企及。 

 兩兒三女,遊走在眾多女人之間,這樣的人生是何等風光? 

 可如今卻成了階下囚,是報應來得太快了嗎? 

 不,我相信事在人為,也堅信自己這次能全身而退。 

 中午的時候沒人給我送飯來,我能啃剩下的半個饅頭,心裡暗暗發誓,一定要讓舉報我的人付出代價。 

 馬律師找到市檢察院,要求把我保釋出來。 

 檢察院沒有同意,因為他們已經對我提出了起訴,也就是說我現在是一名犯罪嫌疑人。 

 馬律師跟檢察院的人據理力爭,最後在童科長的幫助下,檢察院才勉強同意我取保候審。 

 不過我人在公安局,他們讓馬律師去跟公安局的人商量,說我還牽扯到其他案件,不能跟行賄罪同一而論。 

 公安局這邊只同意馬律師跟我見面,暫時還不能對我進行保釋。 

 馬律師跟我見面時說,蘇清清已經去省城找人想辦法了,而龔所長這兩天也在同公安局的人交涉。 

 “董事長,他們說你牽扯其他案件純屬子虛烏有,目的就是想讓你吃點苦頭……,” 

 “沒關係,去幫我找人查查,看看是誰舉報我的。” 

 “是巨力公司的副總周光明……,” 

 “什麼?你肯定是他?” 

 “肯定,而且我還收到風聲,市公安局的鄭局長收受過巨力公司趙總的賄賂,目前我也在收集這方面的證據,他們不能把你怎麼樣。” 

 我就說嘛,除了趙總和周光明,在宇縣還沒有哪個敢在背後捅我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