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桶漿糊 作品

第483章 都是為了孩子


  孫平安當過交警,也處理過因為電動車闖紅燈導致的交通事故。

  交通法有明文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10-50元的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非機動車。

  如果在闖紅燈過程中發生了交通意外,則屬於民事違法行為,涉及到民事賠償方面,需承擔部分責任。

  意思就是說,你闖紅燈就是違反了交通法。

  如果在闖紅燈過程中發生了交通意外,不管你是行人還是非機動車駕駛人,不管你是不是弱勢群體,都要承擔部分責任。

  劃分責任,是交警的工作。

  但是交警依法處理交通意外,不會因為你是弱勢群體,就偏袒你。

  也不會因為對方是開豪車,還是開大卡車的,就讓對方當冤大頭,掏錢給你治傷看病。

  那樣的話,還要交通法幹啥?

  滿世界都是守在紅綠燈路口,排著隊準備碰瓷兒的人了。

  說的更簡單一些,只要闖紅燈出了交通事故。

  如果是皮外傷、輕微傷,一般交警都會讓闖紅燈的一方全責。

  或者各自損失各自承擔。

  其實這已經是在保護闖紅燈者了。m..m

  畢竟,修理電動車,幾十塊就夠了,對方車輛補漆的話,可不是幾十塊錢就能下得來的。

  如果是重傷,或者是瀕死的情況,會按照10-15%來判定機動車責任。

  意思就是,有保險公司兜底,多多少少給點,盡到人道主義的義務就行了。

  讓守法公民去承擔違法公民的錯誤,憑啥啊?

  還有天理嗎?

  還有王法嗎?

  ……

  男人抓著司機的衣服死不放手,大吵大鬧。

  司機很無奈,但也很剋制,揹著手,任由著對方朝他臉上噴著口水。

  好傢伙,這一大早的,急診室就鬧出這麼一場大戲。

  保安、警察全都來了,強行將人分開。

  “闖紅燈負全責,人家大貨車並沒有違反交通法,人家是遵守交通法,綠燈正常通行過馬路口的。”

  “如果不是人道主義精神,我甚至都不會給大貨車10%的責任劃分。”

  “如果你有任何不滿,可以投訴我,可以要求仲裁。”被罵的交警也氣得不行,撂下一句話,就退到了一旁。

  反正老子的活兒幹完了,愛他嗎咋地咋地。

  男人的精神頭一下子就沒了,整個人都顯得萎靡了起來。

  “不救了,我放棄了。”男人猛地蹲下,抓著自己的頭髮,歇斯底里的大聲吼道。

  孫平安嘆息一聲,走過去,摟著保險公司專員肩膀,走到認識的交警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