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做個小縣官 作品

第108章:要趁著這兩年

  “在我看來……身為女子實在不得已。”

  衛方耘:“為大事計,總要有所取捨。”

  “叔父。”孟長青調整心態,全身朝向衛方耘道:“您既然問我,那我便說說我不成熟的看法,按孫通判的想法,意圖是為了鼓勵女子再嫁。

  可此令實際施行下去,卻是逼的女子無容身之所,可以想到,有些人家為避開人頭稅,會在收稅之前,把女人趕出家門。

  他們的行為到底會跟您的本意相違背。

  以我淺見,既然是鼓勵再嫁,倒不如給娶這類女子的人家一些好處。”

  “好處?”衛方耘問,“什麼好處呢?”

  孟長青知道不該再說下去了,“這我就想不出來了。”

  衛方耘思考過後說,“你說的確實有道理,我會再考慮這件事。”

  “長青。”衛方耘定定的看向孟長青,“你北山縣的人口問題,也亟待解決。你是沒時間等著人口自己增長的,得想辦法從別的縣拉些人。”

  這點孟長青自己知道,但從衛方耘口中說出來就很奇怪了,他到底是涼州知府,即便偏心北山縣,這話也不該放在明面上說。

  孟長青裝傻,“叔父的意思是,還有像羅家村這樣的地方?”

  衛方耘搖頭,“我的意思是,我幫不了你太久,你若要做這樣不合規矩的事,得趁著這兩年做好。”

  “叔父此話何意?”

  “你應該知道大梁地方官員的任職規矩,三年為一任,若無特殊情況,任期一到就要回京述職,視吏部考評做升職或降職的處理。

  涼州地勢特殊,我在任已經是第四年,再過兩年我的官職必定會有調動,或是回到軍中,又或是回京,無論怎樣,都不可能繼續任職涼州知府。”

  “叔父兩年後必會高升。”

  衛方耘擺手,“不說我的事,我的意思說的很清楚,兩年後這涼州知府換人來做,除非是換了你,否則其他人來,很多事都會很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