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伊萊 作品

第二十七章 李總

  只不過……除非你們能斷定李總跟那個小姑娘的死有關係,否則……你們過後去調查他的時候,能不能不要把我們這邊的情況給抖出去?

  要是他到最後跟這事兒沒什麼關係,那以後我們這兩家公司之間,生意還得做,你們說是不是?

  萬一讓李總覺得是我們把他給賣了,給他惹了麻煩,壞了名聲,那這個損失我公司實在是有點難以承受。”

  “可以。”霍巖對崔海春的這個要求回答得還是相當爽快的。

  得到了他的承諾,崔海春也放鬆了一點,訕笑著說:“其實我個人主觀上覺得,李總這個人除了私生活方面瑕疵多了一點之外,其他方方面面都還是說得過去的,不是什麼壞人,殺人害命那種事,應該是不會做的。”

  之後崔海春大概把那位李總的情況給寧書藝和霍巖介紹了一下。

  那位李總名叫李有為,今年已經眼看著就五十歲了,在生意場上為人比較豪爽大氣,但是私德方面另當別論。

  這李有為當年本來只是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小子,也不知道撞了什麼大運,娶了一個比自己大了九歲的富家女做老婆,從此一下子就翻了身,搖身一變成了成功人士。

  他的岳丈家就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所以倒也願意提攜他,教他如何經商,他自己頭腦也不差,於是慢慢嶄露頭角。

  可以說能夠有如今的商界地位,離不開李有為自己的頭腦和才能,但是歸根結底,他的起點實在是太低了,如果不是當初借了岳丈家的東風,任憑他怎麼撲騰也不可能折騰出這麼大的水花兒來。

  這也是為什麼他在外面花裡胡哨的事情數都數不清,但是偏偏就必須要小心謹慎,不能漏出絲毫馬腳來被家裡人逮到,因為他的岳家實在是得罪不起,哪怕現在岳丈已經一把年紀八十多歲了,也還是一樣讓他不得不小心巴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