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圖李的貓 作品

第三十六章 秋風秋雨愁煞人(下)

            秋風秋雨愁煞人(下)

鎮子裡來了一個新的乞丐,除了乞丐們,便極少會有人注意到。

不過百姓們卻是注意到了這麼一件事。

最近這鎮子裡經常會經過一些奇怪的人,這些人有多奇怪呢?他們總是穿著一襲白衣,提著長劍,袖口之上還繡著一朵青蓮。這群人總是提著長劍穿街過巷,偶爾還會拿出一張圖向百姓們詢問。

圖上是一個俊秀的年輕人,可這新來的乞丐每次經過貼著那圖紙的巷口或者街道都只敢低著頭,偷眼瞧著。

乞丐每天很早便起來了,和雞一般早,若是起得晚了些,只怕破廟裡的乞丐看到又是少不了一陣拳打腳踢;晚上睡覺的時候他也睡得比較晚,要等其它乞丐全都進了破廟裡,他這才敢在破廟外找個地方躺下。

最近的天氣潮溼了不少,陰雨連綿,金黃的落葉更加踴躍的奔向大地。

雞一打鳴,他便從破廟的屋簷底下爬起來了。

早起要飯的實屬罕見,按照常理來說,一個人若能很早的起來勞作,那決計到不了要飯的地步。但凡真正要飯的,只見要晚飯,沒見比勞作百姓起得更早的乞丐。

可他偏偏是個特例。

一是他睡不著,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最近的天氣,風雨漸濃,怎麼躺都不舒服;其二則是若他起得晚一些,便少不了被那群賤種一陣拳打腳踢。

偏偏這個乞丐還不能還手,也不敢引起別人的注意,只能忍辱負重。每天天光乍破之際便逃離了破廟,等到大晚上,狗都睡著了,他才悄悄的摸到破廟的屋簷下,躺了下來。

有時候,在街上他也會遇到那些穿著白衣提著長劍的“怪人”,那些白衣劍客看到他,心情好的時候還會扔下幾個銅板。

他只能低著頭,用長髮遮住了臉,不停的作揖,嘴上說著討喜的吉利話,說完之後還不斷的說著謝謝。

曾幾何時,賞他銀錢這些人只會跟在他的屁股後面,一口一個“師兄”的叫著。可事到如今,他卻只能不斷的朝著這些人作揖,嘴上說著吉利話,還擔驚受怕,生怕這些人多看自己一眼。

這新來的乞丐,自然就是林邕了。

他從渠峽鎮逃了出來,便知道事情不妙,才跑出來沒多久,青蓮劍宗的通緝令便已經發遍了整個荊門州,不僅僅如此,他昔日的師弟和師兄們的身影都開始在各個小鎮之間穿梭,手上還拿著他的畫像。

林邕知道,自己跑不出去了。

可他林邕豈是認命之人,若是他真的認了命,那怎麼會覬覦那血傀宗的傳承?

他是個削尖腦袋都要活下去的人,他的心裡對那個帶著面具的蜀山小子充滿了怨恨,對自己的妹妹感到無比的失望,可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對鎮子上的人做了些什麼。

他要活下來,去把屬於他的傳承拿回來;他要活下來,用帶著面具的那個小子的血來洗刷自己的恥辱。

他為了活下來,只能忍氣吞聲的做一名乞丐。

他知道,乞丐是別人最容易注意到的人,可也是最難讓別人細細端詳的人。

在那個破廟裡的乞丐中,有人臉上長了癩子,還有人臉上長著濃瘡,若是有個合適的地方能讓他們舒舒服服的睡下去,只怕他們身上長了蟲都不願打理一二。

當然,這些人只能是小嘍囉。這群乞丐中有一個頭,別的乞丐都叫他“洪少”,林邕決定做乞丐的第一天,便來拜訪這洪少,希望他能夠帶自己混一口飯吃。

在這個年頭,要飯也不容易,在這小鎮上還好一些,若是在州府之類的大地方,乞丐都是成群結派,劃分好地方的。所以新來的乞丐都必須認準一個大哥,有個這個大哥照顧,才能安安心心的討口飯吃。

這個小鎮上最有名的乞丐便是這洪少,他也是這個小鎮上唯一的乞丐頭頭。

林邕第一天拜見他的時候,便被這洪少打了一頓,理由也很簡單,就是因為林邕長得比他還像少爺,他心裡看著不爽。

這洪少家裡原本算是鎮上的富商,生意都能做到荊門州的州府,算是鎮上的首富。可偏偏這家首富有了一個不成器的兒子,整日沉迷酒色不說,還喜歡耍錢,也就是賭博。

但凡賭博的人,十賭九輸。

當然,小白和李道一那種玩得小還會適當用武力耍賴的無賴除外。

不知道多少人,萬千家產,富貴人生都輸在了一個“賭”字身上。

洪少只有九根手指頭,缺失的那一根便是在落在了賭場。

家境殷實的他本來衣食無憂,可父母不能養他一輩子,總會老,總會離開他。他父母離開後,他家的生意便全部都放下了。他不會打理,也懶得打理。

沉迷酒色,最多讓他身體不好,被人嗤笑。

可他又沉迷賭博,這便就讓他家徒四壁了,被人恥笑。

他輸掉家產的那一晚,最後還耍起了賴,他把自己往賭桌上一攤,想要以自己這百十來斤的肉和一條命賭最後一把,賭回自己的家產。

當時賭場上都圍滿了人,看著這位洪少坐在了賭桌之上,賭場的打手都提著棍棒走了出來,站在了賭桌旁。而這位洪少身邊的眾多小廝,也提著刀闖了進來。

一方有赫赫有名的大財主,一方是心黑手辣的大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