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圖李的貓 作品

第一百零四章 北闕之內(中)


  北闕之內(中)

  聖皇並不是只會打打殺殺的人,自古君王打天下也許需要武力超群,可守江山卻是需要權謀無雙。

  此番他派出的三個人皆為精挑細選,而且都是三家各自的門徒。

  何江橋,原名江橋,因感激何晦明知遇之恩,認何晦明為義父,現為副都御史,此番前去長安楚家大宅。

  段志明,原本是除陸子昂之外最有機會接任宰相的中書舍人,陸子昂以命自諫之後,他便成了炙手可熱的人物,此番前去秦家大宅。同時,他還娶了楚家的遠方親戚為妻。

  方望,禮部侍郎,也是娶了秦家的遠房親戚,可這房隔得太遠,便也沒了親,雖說有那麼一層關係在,而且上位秦家也確實出了不少力。可日久天長,沒了走動,也就淡化了。此番,他去的是何家。

  方望這個人沒什麼大本事,不是什麼極其聰慧的人。

  讀書也不是能舉一反三的料,連佛家的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他都理解不了。

  他衣服穿得極其規整,容不得官服上有半點褶皺,整天穿著一雙布鞋,任憑家人如何勸解,絲毫不為所動。

  因為聖朝開朝初期,因百廢待興,生產、經濟等才起步,許多物資匱乏,那位開國將帥便上書聖皇,下了一條命令。

  朝中官員,尚書以上,可穿錦鞋;富商至侍郎只能穿布鞋;而一般的平民只能穿草鞋。

  富商到侍郎雖然說都是布鞋,可這布的等級也有數十種,富商任你再有錢,只能穿比草鞋好一點的布鞋。

  若是被發現不守規矩,為官者取下頂戴花翎;為商者斷其雙足,抄其家產;為民者,子女穿之,斷父母之足,父母穿之,剜其臏。

  雖然後來不管是農業,生產力,還是商業都得到了巨大的進步。這條律令已經名存實亡,聖皇當初也只是為了資源更好的分配方有了此令,如此民眾大大富足,就連平民都能穿得起布鞋,那還有什麼禁止的道理?

  可他是天子,他的繼任者可以等他駕崩之後,可以廢除,可他自己卻不行,他可以不管,卻不能廢除。因為他是天子,一言九鼎的天子。

  方望阻止不了大多數人,可他自己及家人都嚴格的遵守這條律令,雖然已經沒有人在意了。

  說他迂腐,他反唇齒相譏,大罵別人不懂禮數,平民哪有能夠穿布鞋的道理?

  就連幾次開國大典週年慶典,祭奠為國捐軀將士的大典上,他都直言聖皇衣服,冠式不符禮法。聖皇雖然有些惱怒,可也無話可說,只能找欽天監的人再選個好時辰,然後回去規整服飾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