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彩潔 作品

第48章 正面交涉

  “劉霞,你去哪裡?車子你還沒推呢?”王軍看她真的要步行回家,急得跑過去拉住了她的胳膊。

  “你放手,這是大街上,你也不注意影響。”劉霞急得輕吼。

  “我不管,你把車子騎了我就放手。”王軍固執地說道。

  “好,你鬆開手,咱們再聊聊。”劉霞無奈地說道。

  王軍鬆開了手,痛苦地說道:“劉霞,我很喜歡你,你應該知道。我認定要與你一起攜手未來了,這你應該也知道。所以請你不要拋棄我,好不好?”

  “王軍,你又來了。你能不能不在這件事糾結?咱們先不說這事了。先說車子吧,你說說多少錢,我把錢給你。不要錢的話我是不會推車子的。”劉霞有些嚴峻地說道。

  “也沒幾個錢,你就別給我了。趕緊騎車走吧。”王軍無奈地將車子推給她。

  “那不行,無功不受祿,錢是一定要給的。”劉霞堅持道。

  “你太固執了!難道一個男孩子就不能為女孩子做點什麼嗎?權當我就是一個路人。你別針對我,忘記我是誰的兒子,好不好?”王軍痛苦地瞧著她說道。

  “不是固執,是不給以後留有隱患。告訴我吧,多少錢?”劉霞極其冷靜地說道。

  “好吧,我告訴你。這輛車子也就是80元錢。你那輛舊車子賣了60元,你給我20元錢就行。”王軍故意說道。車子可是花了150元錢,而她的那輛破車子只賣了20元錢,但他不能這麼說。

  “這是30元錢,多出的10元錢是感謝你的。你一定要收下,否則我就不騎了。”劉霞將錢遞到他的手裡,固執地說道。

  “我不需要感謝費,20元就夠了。”說著,王軍將一張人民幣抽出來遞給劉霞。

  劉霞沒接,走過去推著車子就走,王軍見狀騎上車子緊隨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