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瘋油精 作品

第二百五十四章 合作達成,成為寶馬股東!


  蘇姍聽到這話仍然搖頭:“陳先生,這個價碼我麼仍然無法接受,要不你聽聽我方的底價如何?”

  陳道俊欣然點頭:“請講。”

  蘇姍很是誠懇地說道:“我方的底價為14億馬克持有2.5%的股份,陳先生持股後並不具有參與決策的權力,只享有分紅權,你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將屬於我們所有,並且你不得隨意轉讓持有的股份,如果你真的想出售股份,只能優先賣給我們,最高溢價不得高於股票實際價值的50%,不知閣下覺得如何?”

  按照蘇姍的說法,陳道俊相當於花費14億馬克購買了一張長期飯票,除此之外他不獎享受任何其他股東應該擁有的權益。

  陳道俊對此自然是無法接受的,他立馬搖頭:“斯蒂芬先生,我可以花費14億馬克持有寶馬公司3%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如果我想要轉讓手裡的股份,我也可以優先轉讓給你們,也就是說你剛才開出的其他條件我都可以接受,不過我也有自己的額外要求。”

  陳道俊伸出兩根手指頭,用來加強自己的態度:“我的要求有三個,首先,我持有的股份不可以被稀釋,今後無論誰對寶馬公司投資了多少錢,我將始終保持3%的持股比例,當然,如果公司增發的話,我也會隨之追加資金。”

  其次,我享有的分紅權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我應得的分紅數目,比如說公司想要從利潤中拿出一部分的資金對公司進行投資,這樣一來就必然會減少我的分紅數目,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必須要被排除在外,獲得完整利潤的分紅。

  最後,我需要未來在汽車合資公司裡佔51%的出資和股份,並且公司由我命名。”

  見斯蒂芬欲言又止:

  陳道俊說到這裡話鋒一轉:“蘇姍女士、斯蒂芬先生,伱不要覺得我的要求很過分,既然明確的限制了我身為公司股東的諸多權力,那麼集團自然就需要從其他的方面對我進行補償,否則對於我來說那就太不公平了,在如此關鍵的時刻,我幫忙解決了大問題,不是你們的敵人,不應該被當成敵人一樣對待。”

  陳道俊的這一番長篇大論可謂有理有據有節,讓人根本無法反駁,無論走到哪裡,都不會讓人覺得過分。

  既然斯蒂芬家族如此嚴格的限制他身為大股東的權力,那當然就需要對陳道俊進行補償。

  否則的話這算是怎麼一回事?

  要知道14億馬克可不是一個小數目,陳道俊可以拍著胸脯說,這麼大筆數額的現金全世界沒有多少人能夠拿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