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明星畫風不對 作品

第37章 公司要把你打造成限定團三叉戟


                 潮音文化的藝人總監助理戴慧芸,口若懸河的承諾各種好處:

  “公司非常看重你,準備把你、吳俊晨和劉以琛打造成限定團的三叉戟,到時候你們就是國內的頂流。”

  吳俊晨和劉以琛現在的人氣非常高,已經隱隱有成為頂流的趨勢。

  按照《明日之星》的熱度,不出意外的話,吳俊晨、劉以琛會以冠軍、亞軍一起成團出道,到時候必定會晉升成為頂級流量明星。

  如果是其他練習生,聽到潮音文化要把他和吳俊晨、劉以琛,一起打造成限定團三叉戟,估計做夢都能笑醒。

  戴慧芸也是這麼覺得的,所以直接把講解合約的部分省略掉。

  畫完餅之後,把合約和簽字筆推到方醒面前,用美甲指指簽字的位置:“在這裡簽字,待會公司就會通知吳俊晨和劉以琛,讓他們多多關照你。

  “下次公演,可以安排你和吳俊晨一隊,會有專業的音樂製作團隊,來幫你們打造公演歌曲。”

  方醒聽完她畫的餅,心裡就覺得不靠譜。

  口頭承諾的東西,名義上確實具有法律效力,但真正實施起來,很難舉證。

  況且,現在口頭承諾的是一個總監助理,難道還能找一個助理兌現這些承諾嗎?

  不過,禮貌起見,方醒還是決定看看這份合同。

  看合同其實主要看的是藝人分成比例,還有合同對藝人的限制。

  戴慧芸見方醒開始看合同,不耐煩的催促道:“合同不用看的,你放心,公司絕對不會虧待你。”

  方醒只看了幾眼,就不想看了。

  這份合同裡面,藝人分成是20%。

  也就是說,藝人接任何工作,都只能拿到20%的錢。

  舉個例子,藝人接了一個通告,通告費1萬。

  那麼潮音文化要拿走8000元,剩下2000元分給藝人。

  不過,這還沒有結束。

  藝人的經紀人也是需要參與分成的,經紀人通常會從藝人分成裡,再拿10%到20%。

  也就是說,剩下的2000元,至少還有200要分給經紀人。

  至於化妝師、藝人助理這些,要看公司的具體安排。

  藝人只能分成20%,估計普通人看了,想要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