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174章 阿紅與阿強,求五星好評

  阿紅負責賺錢,躺賺的那種。有時候阿強打牌沒拉回來客人,自己就偷偷接點以前那些熟客的“私活”,這一塊兒的營收阿霞偷偷存起來。

  慢慢的,日子有了不少起色,僅僅一年多的時間,就回家蓋了一棟兩層的樓房。

  再後來,那些以前的工友,看到原先又窮牌技又臭的阿強富裕起來,不知道是誰,在阿紅正在賺錢的時候報警了。

  於是,這兩人被警察抓去一番教育,吃了一個星期的國家飯,又每人交了三千塊的罰款後才得到自由。

  兩人被教育後沉寂了半個月,但是,都沒有去找工作的打算,賺過輕鬆錢的他們,哪裡還會去工廠吃那個苦啊?

  思來想去,又找來兩人,換了一個地方,將服務升級,幹起了老本行外加仙人跳。

  阿紅負責釣魚,或在網上或在酒吧。如果在外面開房就明碼收費,魚兒如果被帶到家裡或者他們熟悉的旅館,阿強負責帶人來抓女幹,然後敲詐勒索。

  為了不讓人報復,他們每次敲詐的也不多,一般就是身上的現金和手機。

  如果碰到膽小好擺佈的就再讓人送錢過來,他們三個人分工明確,其中就有人放哨,以免被人報復。

  這樣的項目幹了一年多,然而,今天踢到鐵板了,碰到一個渾身肌肉的練家子。

  回到正題。

  “也沒坑多少。”阿強說道。

  “沒坑多少是多少?”

  “應該有幾十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