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343章 靜姐離婚了

  李蘭芝沒有生育能力,他離婚不可能不要女兒的撫養權的。

  “女兒你養是吧?”

  “廢話,我的女兒不我養?難道要她的繼父養啊?”

  靜姐一想,如果女兒跟著自己,自己就根本沒法工作,孃家爸媽也不會給帶,他要女兒跟著就給他好了。

  沒多想,當即說道:“好,女兒跟你也可以,工資卡里的錢我也沒動過,明天我去取出來咱倆一人一半,家裡的那點存款歸我。”

  這事兒畢竟是嶽聰聰理虧,反正家裡也沒有多少存款,給她就給她。

  第二天兩人就一起去把工資卡里的錢取出來了,就這一年多的工資,一共六萬多塊錢,嶽聰聰比較紳士的只拿了三萬,多的全給了靜姐。

  因為拿離婚證還得回老家,兩人就商定過年時回老家再拿證。

  “以後咱倆互不相干,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靜姐說完就往家裡走。

  嶽聰聰回到家的時候,發現自己的生活用品全部被扔在門口,這讓他很無語,翻臉翻這麼快?

  “張靜,你瘋了?”

  “抒文,去你爸爸那兒去,”靜姐將小抒文塞到嶽聰聰懷裡,說道,“帶著女兒去和那個騷狐狸過你的好日子去吧!”

  當嶽聰聰抱著哭個不停的女兒離開時,靜姐後悔了,畢竟是自己帶了三年的女兒就要離開自己了。可是,事情都到了這個地步了,她也不想拉下臉來服軟。

  楊銘看得出來,靜姐是後悔的,但也不知道怎麼安慰靜姐,便關心地問道:“靜姐,那你以後怎麼辦?”

  “我這不還有你嗎?姐以後就賴上你了。”

  “啊?靜姐,現在不能納妾呀!”

  “想哪裡去了?你讓我做小妾我還不願意呢!”

  “那……”

  “放心吧!姐不會纏著你的,也沒有想過要找一個比自己小的男人,何況你也有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