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411章 淘寶店和攝影店分家

  內衣店一直沒怎麼管,開通淘客推廣後,銷量由原來的每天七八件漲到了每天五十多件,利潤雖然低了一點,但每天也能賺五百多塊錢。

  “這不行呀,還是得低價做個爆款起來。”

  於是,楊銘將其中一款銷量最高的內衣,又調低了十塊錢,就是那種賠本賺吆喝的搞法,只要流量,不要利潤。他認為還是爆款帶勁,只要店裡有一個爆款,其他款式也會不愁賣,而其他款式都是一件二十塊左右的利潤。

  做完這些,楊銘開始擬合同。在度娘上找了半天,終於找到一個適用的範本,簡單做了一些修改後,讓王豔給打印出來。

  合同的大意就是乙方一經錄用,就必須完全服從甲方的安排,不能單方面解除合同,也不能再為其他攝影店服務,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在淘寶上參與競爭。而乙方因為長期業務少,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裡有很多霸王條款,但做生意就是這樣,也許你沒有二心,但別人有二心,知道你出名,會用更優越的條件把你挖走。

  王成芬先是帶著五個人在地王商業城一番採購,然後又是去了王成功理髮的那個店做了一個造型,回來時,已是黃昏。

  “先吃飯,吃完晚飯我們都去攝影棚,今天要把照片拍出來。”王成芬說道。

  這些人能不能錄用還需要看今天的上鏡效果,如果上鏡效果差,就合同都不用簽了。

  穆靈犀昨天回來後,見楊銘將她帶過來的幾人全部留下後,自己隨車回了廣州。

  今天她也沒有出去招工,就在旅館裡等那個退休團長的電話。眼看著已經晚上六點多了,退休團長還沒打電話過來,她就有點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