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421章 讓她們互撕

  楊蓉想了想,說道:“你非要再安排兩個店長的話,還不如一個店一個副店長,讓副店長去拿貨。”

  “那也行,你推薦人選,讓你當店長,然後負責六個店的所有事務。”楊銘斟酌一番後,說道。

  一個人管兩個店,要核對賬本,還要拿兩個店的貨,也確實很累的。

  “姚敏、謝思雲、嶽春梅、張燕姿、張邱怡、錢紅豔,就這六個人吧!”楊蓉說道。

  “可以,這兩天我就把任命書打印出來。”楊銘猶豫片刻後,點頭說道。

  “那她們的工資怎麼給?”

  “工資都跟員工一樣,還有你們幾個,工資都變回去,以後店長的工資要改革。”

  “怎麼改呀?”三人同時問道。

  “以後所有員工、店長、副店長都拿一樣的工資,幹部想要拿多的工資只能靠業績,然後根據業績拿年終獎。”

  “年終獎多少呀?”楊蓉問道。

  “這個具體看業績,業績最差的三個月底薪,還要被淘汰,業績好的可以拿六個月以上的底薪。還有,以後你們八個店的店長、副店長每個月都要互查賬本。”

  原先檔口少,不用嶽春梅還有別的人選。可是,現在擴張得太快,當楊蓉提到讓嶽春梅當副店長的時候,他是想否掉的,但最終還是同意了。

  不同意沒辦法呀,那個叫錢紅豔的,他都沒聽過這個名字,顯然是入職沒多久的。這個時候楊蓉把她推薦出來做店長,肯定是沒有人了,轉念一想,讓嶽春梅當這個副店長也可以,不過,要查賬。

  嶽春梅是一個心機婊,曾因為把批發商主動降價的錢中飽私囊,後來被王成芬發現,再後來就不讓她接觸錢了。

  想起這女人以往的種種“前科”,讓楊銘有點討厭,現在突然又要用到這個人,他著實有點不放心。

  楊銘想起以前看的電視劇,皇帝明知道手下有貪官,卻仍然重用。

  當時,看不出皇帝的用意,直到後來才漸漸明白。貪官貪的是錢財,清官雖然不貪,但容易功高蓋主,有些事情皇帝想做,清官會反對,但貪官會支持。清官想做大,貪官就會去攪局,有了貪官和清官的相互制衡,皇帝就可以高枕無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