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南 作品

第七百五十八章 公寓樓殺人事件

    那是在兇案現場並沒有找到武器,這說明兇手把武器藏在了外面。但是整個樓基本上都搜遍了,也並沒有找到武器。吳南猜測,兇手很可能把武器藏在了這裡的住戶家裡面。

    於是根據吳南的猜測,於是警察把整棟樓的住戶都叫了出來,指認這三個男子。

    突然有一家住戶指著中間的那個男子說,我認識他,他三天前來我家裝修,還把錘子落在了我們家裡。因為我跟他打過電話,他說下個星期來拿,說自己沒有空。警察於是讓那戶人家把錘子拿了出來,然後在錘子上果然找到了中間那個男人的指紋。

    而且還在錘子上面沒有洗乾淨的地方,找到了受害者的血液細胞。

    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中間那個男子無話可說,只能承認了他的罪過。

    吳南問他,你為什麼要殺人?中間那個男子說,他欠我錢沒有還,我每次去要錢他都裝作不在家,那次他正好開門出來,我趁機闖進了他的家裡面。

    沒想到他竟然要趕我出來,我很生氣,於是和他打了一架,在生氣中,我不小心拿錘子砸在了他的腦袋上,不小心把他殺,當時我很害怕,於是就把錘子洗乾淨了,放在了我要裝修的那戶人家裡,說下個星期我過來拿錘子。

    周圍人這才明白,原來這是一起欠錢不還,然後在打架中殺人的事情。

    破了案子以後已經是晚上了,於是吳南迴到了家,和吳欣研一起吃了晚飯,就睡覺了。

    第二天早上,吳南和吳欣研正在吃飯的時候。突然卓布找上門,說要去遊樂場玩兒。於是吳南,吳欣研和卓布,三個人去了遊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