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南 作品

第七百六十章 撒謊的張先生

    一直唱到下午3點鐘的時候,三個人才從ktv裡面出來。這時,吳欣研接到了警察局打來的電話,說一個大廈裡面失了火,然後出現了案子。

    於是吳欣研讓卓布趕快回家,和吳南坐出租車到了案發地點。

    死者姓王,是一名女性。失火的時候是在中午,那時候房間裡面濃煙滾滾,住在一間套房裡的李小姐逃了出來,那是住在李小姐隔壁房間裡面的那個人,也就是王小姐,被燒死在裡面了,但是經過驗屍發現,王小姐在被燒死之前,就已經心臟中刀死亡了。

    也就是說,王小姐並不是被燒死的,而是被人用刀殺死的。

    與此同時,在死去的王小姐房間裡面,還發現了一個定時引火裝置。

    跑出來的李小姐說因為公司裡面有點事,回去的比較晚,她回去的時候已經看到王小姐睡著了。她看了一會兒電視,沒有吵醒王小姐,然後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間睡覺。

    李小姐剛睡下不久,就感到胸很悶,然後睜開眼睛一看,房間裡面已經是濃煙滾滾了。李小姐嚇壞了,然後趕緊大聲喊叫王小姐。

    可是李小姐喊了半天,並沒有王小姐的聲音,而且她不趕緊出去,就會被燒死了。李小姐不得不趕緊出來,然後打了電話報警。

    警察根據人物線索關係,很快又找到了和王小姐一向不和的張先生。

    張先生說,也難怪你們會懷疑我,而且我還收到了一封恐嚇信。他拿出信來,只見信紙上果然寫著恐嚇的話:我知道你是殺死王小姐的兇手,如果你不想被警察抓到,那麼必須就在後天下午3點鐘,帶300萬美金,到火車站前面的那家咖啡店。如果你不來,我就會把你的事情,告訴警察,讓你坐牢。而且不但如此,我也不會放過你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