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禎絕不上吊 作品

第560章 大明商業法

  資本的擴充速度,總是令人意想不到的!

  十一月初一日,《大明商業法》在經過一系列緊張的驗證後,新鮮出爐了。

  大明商業法規定:凡大明境內,製造、生產、運輸、銷售等以官方、民間、官私合營等形式進行的商業行為,當向商業部各級部門,進行商稅彙報。

  商業部在核查了毛利潤之後,收取毛利潤的10%,並給予收繳憑證。

  完成納稅任務的商業行為,可以在大明境內,以及大明勢力範圍內,進行合法的商業行為。

  同時,這些足額完成了納稅行為的商號、個體等組織,不但享受大明政府規定的各種合法權益。

  同時,若這些商業行為,受到迫害時,可以申請官府庇護。

  當受到非法的打壓後,大明官府必須對正常商業行為,提供庇護。

  《大明商業法》一出,立刻成為了漢都商人們的盛宴。

  無數商鋪,紮根漢都,將自家的店鋪,鋪向了各地。

  甚至,很多商號,跟著方正化的步伐,開始在江南擴充。

  商人都是逐利的。

  當有著皇帝親自簽名頒佈的《大明商業法》出爐後,無數人就嗅到了皇帝的意圖。

  鑄劍為犁……

  初現崢嶸!

  ……

  而同時,秦知恩也已經在丁偉的身邊,發展了一個外線探子。

  說是探子,實則也是錦衣衛、東廠的老手段了。

  編外情報提供員而已。

  視提供消息的重要程度,或是給錢,或是給予一定好處,甚至許諾在官場鋪路等。

  總之一句話,就是不在編的外編成員。

  在丁偉不知情的情況下,關於他的一言一行,甚至丁家的一言一行,已經整理成了材料,源源不斷的送入皇宮。

  而張書堂……

  他倒是也想親自去給丁家送合作……

  但是,沒時間吶!

  更何況,他也不敢去……

  張書堂是唐王府的家臣,更是朱聿鍵的救命恩人。

  雖然唐王嘴風很緊,並不曾表明真實的打算。

  丁姑娘的身份,還死死的封著呢!

  但是……

  這事瞞得住官場,瞞得住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