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樺森 作品

第164章 老子要起訴離婚

  “辦法嘛!當然也是有的。”

  那律師是個油頭粉面,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男人,一看就像是過去的漢奸似的,絕非善茬。

  李芸汐馬上明白過來了,刷刷的寫了一張二十萬的支票,直接遞了過去。

  張律師收了錢之後,笑開了花。

  “正所謂,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這條俗語在法庭上也是奏效的!一般來說,他們都是勸和,不勸離。如果你還能證明,你們夫妻之間有感情的話,法庭不會批准你先生的起訴離婚的。”

  “這……”

  李芸汐當然也有這方面的常識,關鍵是要怎麼做?

  她再怎麼遮蓋,都解釋不了“夫妻有名無實”的事實吧。

  “張律師,我到底該怎麼做?”

  “呵呵……我記得大小姐是不是之前生過一場怪病?”律師一句話說完。

  李芸汐愣了愣,那事兒都傳得沸沸揚揚了,也沒啥好隱瞞的。

  她點了點頭,承認了。

  “你可以以有病在身,實在入不了洞房為理由,到時候能博取法庭的同情。如果林平再糾結夫妻有名無實為理由起訴,他反而成了過錯方。另外,記住最近這段時間,一定要讓所有人相信,你倆的夫妻感情沒破滅,是有感情的。這樣到時候咱們就會有證人幫你證明了。”

  這位張律師,還真是狡猾狡猾的。

  一番話,說得李芸汐是茅塞頓開,恍然大悟。

  付了談話費之後,李芸汐就走了。

  而醫館這邊……

  林平照常的坐診,給病人看病。

  昨天還氣呼呼的張令夏,今天收到了消息之後,直接就來了。

  “林平!你不會真要和老婆離婚,然後和那王彩霞在一起吧?”

  “……”

  林平白了她一眼,沒好氣的一句,“誰告訴你我要和王彩霞在一起的?”

  “昨天她都跑到咱醫館來了不是嗎?”

  “那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嗎?”

  “這……”

  一句話,讓張令夏語塞,徹底給噎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