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半仙 作品

第68章 出馬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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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雨晨的這句話讓我有些摸不著頭腦,難道我不正是因為人命關天,才想讓這段血案大白天下的嗎?

    為什麼反而會給自己找來麻煩?

    我不懂,何雨晨也沒有明說,面對我的追問,她又告訴了我六個字。

    “天機不可洩露。”

    我撇了撇嘴,對她說,看來對於一個陰陽先生來說,天機不可洩露這六個字是放在古今任何時候都通用的,只要他不想說,或者他也弄不清楚,就可以用這六個字來糊弄過去。

    何雨晨瞪了我一眼,說她才不是陰陽先生,她只是一個帶著任務的人,來這世間走上一遭,等任務結束了,她就可以回去了,僅此而已。

    我又問她是什麼任務,她沒有回話,只是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後笑了。

    好吧好吧,這應該又是她的什麼“天機”吧。

    既然她不想說,那就不問。

    接下來,周明陽的二十萬元酬金就入了賬,從這方面來看,他倒是比那個上官富要痛快許多。

    按照約定,我先是跟楊守成分了一半,每人十萬,不過他沒好意思收,因為我們剛才這已經不在治病的範疇之內了,又是破關又是過陰的,跟他半毛錢關係也沒有。

    不過我還是硬塞給了他,我告訴他,這是規矩。

    剩下的十萬,我本應該分給郭瘸子兩萬,剩下八萬我和何雨晨一人一半,但何雨晨說,她剛好要用一萬塊錢,所以給她一萬就行了,多餘的她一分都不要。

    這樣的話,我倒是有點糾結了,總不能給他們兩個三萬,我自己留七萬,那也太不仗義了。

    再說,在地府裡遇到師父的時候,他曾經告訴我,賺錢這件事對修行人來說,絕非福報,千萬莫要因此沾沾自喜,否則將可能會惹禍上身。

    於是,我就強行分給了何雨晨和郭瘸子每人三萬,我也只收了三萬,剩下的一萬,我打算用來給老班主以及和他一同遇害的人,單獨做一場法事超度。

    何雨晨對我的做法豎起了大拇指,她說你很聰明,通常化解這種事情都要擔很多的業,何況幾十條人命,做一場法事是最好不過的,不但能給他們超度,同時也能給自己消災,消除因為擔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接下來,周明陽就主動拿著那把二胡,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了,但這件事我沒有參與,因為我一直惦記著師父留給我的那本書,所以離開周家之後,和何雨晨還有郭瘸子分道揚鑣,獨自回了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