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草成茵 作品

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冒名頂替

    強忍著不適,睜開眼,還算萬幸,原主的傷處避開頭部,從肩膀往下的半邊身體燒焦了,臉還算完好。

    感覺身邊有人,明月強撐著睜眼,身旁一個面容憔悴,滿臉愁容的中年婦女。

    “孩子,你怎麼樣?”見傷者醒了,不忍看明月的慘狀,女人剛說了一句,眼淚就止不住的往下流。

    明月抖抖嘴唇,半天才勉強吐出一個詞,“水……。”

    那人更加心痛,捂嘴哭道,“好孩子你忍忍,現在的情況不能喝水,我給你潤潤嘴。”

    拿了一塊溼紗布,在明月的嘴角沾沾,那嘴唇已起皮開裂,溼紗布無法溼潤。

    她心酸又無奈,把紗布收回,注意到明月眼中的渴望,哭的更傷心,“不是你不肯給你喝水,你這情況不能喝。”她泣不成聲,“好孩子再忍忍吧!”

    明月知道原主的情況,半邊身子都焦糊了,可見燒傷有多嚴重,體液大量流失極度口渴,又不能多喝水。

    這人是好心,不是故意折騰她,不過明月和一般人不同,不擔心會加重病情。

    看一眼這婦女的穿戴和周圍的環境,這個家庭條件不怎麼樣。

    不是在醫院,傷的這麼重,就算送到醫院活下來的幾率也很小了,可能家人也想到這一點了。

    “再等等,你爹給你挖草藥了,等敷上就不疼了。”婦人的淚珠不停滾落。

    “可憐的孩子,為什麼要遭這麼大的罪!”

    “水……。”明月又大聲了點。

    婦人無奈,把紗布浸溼放在她的唇邊,滋潤開裂的嘴唇,“好孩子,咱再忍忍,不是娘不給喝,你這身體不能喝水啊!”

    嘴唇被稍微溼潤了點,開口不那麼痛苦了,明月便哀求道,“我活不成了,不想再受罪,把我放到水裡,讓我死的舒服點!”

    “明月,我的孩子呀,可不能說這樣的話,疼死我了,好死不如賴活著,聽孃的,再忍忍!”

    女人心知肚明,孩子傷的太重,活下來的希望渺茫,但她還是無法接受。

    明月突然使出全身力氣,抬起那隻沒燒焦的手,死死抓住她,“求求你,把我丟到水去,我不想再活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