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部長 作品

第二百六十八章 和氣生財

    趙仁山這麼一說,張德彪像是立即又滿血復活了似的,興奮地原地起立了。

    “對對對,你違法在先,這證據不算的,不算!”

    顧老狗懶得理張德彪,倒是很是意外地看了趙仁山一眼,眼裡透出了別樣的興致,那種感覺就有點像一個飽經世事的老叟看一個犟嘴的娃娃,又幼稚又好笑。

    跟一個金牌大律師講法律問題?

    小朋友很勇啊。

    忍不住笑了笑,顧老狗說道,“想不到趙總還懂法,倒是失敬了。不過既然懂法,那我考考你啊,司法解釋裡有沒有跟你說刑法和民事法的區別?”

    趙仁山臉色微微一僵,卻是說不上來了。

    他為什麼是法務部的副部長,就是因為只管法務部的行政人事方面工作,至於專業方面他也不過是個半吊子,略懂一些罷了。

    顧運見趙仁山語塞,便覺得失了些興致,失望道,“行了,那我跟你普及下啊,民事方面不當取證的確會被視作無效證據,但是刑事方面,在我國只要證據充足,就不會出現西方那種類似辛普森殺妻案的情況,這就叫務實的法律體系,現在你懂了嗎?”

    90年代的老美辛普森殺妻案震驚全球,儘管當時辛普森殺妻事實清晰、證據充分,可以說人人都知道辛普森就是兇手,然而法院最終以警方在取證中有瑕疵而判辛普森無罪,從而成為那個世紀最具爭議的判例之一。

    這件事既可以說成西方司法體系的教條主義嚴重,也可以說成他們嚴格遵循“程序正義”,在最大程度防止冤案發生,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本國幾乎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東方人的哲學思維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程序正義是沒錯,但是明知道你是罪犯,就因為證據有點小瑕疵就不判你,法官不爽全國人民也不爽,所以就判你怎麼了?

    無法斷言這兩種體系誰優誰劣,只能說有得必有失,但關鍵在於,趙仁山想用非法取證來為他辯護,是沒有勝率的。

    張德彪一聽顧運的解釋,登時又緊張起來,滿懷期待地看著趙仁山。

    “老趙,你快說話啊,是不是這回事?”

    趙仁山目瞪口呆地看著顧運,又愣了半晌,才說道,“你說可以就可以嗎?”

    顧運不由笑了笑起來,看著趙仁山,大笑。

    那笑聲裡的譏諷、嘲弄,毫不掩飾。

    “趙總還是不服啊?可以,那我再給你看樣東西。”

    說著,他從兜裡掏出了一張紙,遞給趙仁山。

    趙仁山一看,登時面如紙灰,不由癱坐在了沙發上。

    那是一張報案回執單。

    報案的日期,正是對方往食物裡下料的日期。

    接案方是古鎮派出所,經辦人直接是所長——事實上為了保密,知道這件事的人也就所長一人,無非是讓他把這個案件記錄到系統裡而已。

    這麼做的意義在於,可以把所有監聽行為都說成是官方的刑偵行為,完全合法化,這樣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訴訟的主張都能得到保障。

    為了讓所長保密,這個過程中顧運又找了老朋友夏英明,夏英明打招呼給市經偵隊的王隊長,就是上次幫顧運蒐集幾個高管貪腐證據的那位,王隊長又親自給所長打了招呼。

    所以在官方几乎沒有任何行動的情況下,即便張德彪和趙仁山在濱海也有些人脈關係,也絲毫覺察不到自己正按照顧運的圈套,一步步地往裡走。

    惹了一條老狗究竟有多可怕?

    現在趙仁山和張德彪是知道了。

    無論是法務部的副部長趙仁山,還是狂慣了的張德彪,兩位好歹也都是在社會摸爬滾打了十來年的成年人,自然知道這個罪名要是坐實了,一到三年的大牢是逃不掉的,要是運氣不好,以前的事也連帶被挖出來,再給他們定個“黑惡勢力團伙”的頭銜,那十年可就穩了。

    此外,一旦此事傳出去,長銀資本必然聲譽掃地,要是再被官媒口誅筆伐一下,那今後可就別想在資本圈好好混了。

    為了資本之爭而不惜投毒,這性質可不是做假賬之類的能比的。

    到時候老闆會怎麼對待他們這兩個“得力干將”呢?

    想想都不寒而慄。

    張德彪已經冒了冷汗,趙仁山沒張德彪那麼彪,所以比他更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兩腿已經微微打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