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問江湖 作品

第二十五章 大玄律

齊玄素望向那名白衣人:“閣下是?”

這名白衣人並不回答,而是指了指齊玄素手中的手銃:“在帝京城私藏火器者,死罪!在帝京城胡亂殺人者,死罪!”

他頓了一下,接著說道:“哪怕你殺的人死有餘辜,也不是你越庖代俎的理由,帝京城可不講究什麼行俠仗義和替天行道。”

這幾句話可謂是擲地有聲,先聲奪人,尋常人等不免要被震懾,心虛理虧。

齊玄素卻是不驚反笑:“道門講律法,不奇怪。三法司講律法,也不奇怪。只是你們這些鷹犬講律法,我都想笑。一口一個死罪,你能從《大玄律》中找出對應的相關條文,我當場自裁,如何?若是沒有對應的相關條文,你把舌頭割了,可好?”

白衣人臉色微沉,沒有說話。

齊玄素繼續說道:“《大玄律》載有明文: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銃、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百,流三千里。非全成不堪用者田,並勿論,許令納官。其弓箭、槍、刀、弩及魚叉、禾叉,不在禁限。”

“第一,攜帶火器並非死罪。第二,此律只針對民間私人,道門不在此列。官員道士出差、赴任、回籍及商民出外貿易等事,如有攜帶軍器途中防護者,在京取具兵部印票,在外取具該差遣衙門及該地方官印票,註明所帶件數,以備出城沿途照驗,仍知會所到地方,限期繳銷,如隱匿原票不繳者,照違令律治罪。”


說話間,齊玄素從須彌物中取出一張兵部印票,以食中二指夾著,輕輕一晃——這當然不是齊玄素親自去辦的,自有底下的人去兵部知會一聲就是,兵部也不會在這種事情上卡帝京道府的脖子,都是例行公事,甚至會主動派人送來印票,一般以三年為限。

尋常人不懂法,被這些白衣人張口一嚇,便亂了方寸,若是鋌而走險,正好給了這些白衣人動手的理由。

不過齊玄素從許寇口中知道自己要來帝京做主事道士後,就在上宮的艮園中仔細讀過《大玄律》,而他躋身練蛻境之後,記憶力遠勝常人,此時自然信口拈來。

若不精通《大玄律》,齊玄素也不會想到用“同道士出身”鑽空子的辦法。

其實齊玄素骨子裡也不怎麼在意這些條文,可在明面上必然要尊重在意,將其捧到神聖不可侵犯的聖座之上。就好比那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誰也不會當真,真能同罪嗎?若是當真了,跑到王府去緝拿人犯,只怕是官帽子不保,可誰也不會在明面上去否定這句話。

齊玄素咄咄逼人:“你倒是好大的口氣,張口就是死罪,《大玄律》可不是你家的家法,說改就改。是誰給你的權力擅改《大玄律》的條文?!”

這白衣人本想先聲奪人,露個臉,沒想到把屁股露出來了,他們平時橫行帝京囂張慣了,哪裡需要講什麼律法,更沒人去讀什麼《大玄律》,此時被齊玄素拿話一頂,竟是啞口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