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反詐與道士5
她忍了一下,還是忍不住笑出了聲,什麼嘛,他臉皮原要對自己“做點什麼”。
原來都是表象。
……
殷翊洗澡,她在外面的毛坯房,和大黃玩。
“坐。”
“握手。”
大黃都能聽得懂,照做後,蘭絮摸摸它,它就開心地伸出舌頭。
不一會兒,殷翊也出來了。
他叫了聲:“大黃。”
大黃跑過去,頻頻回頭看蘭絮,殷翊卻領著大黃往門口走,蘭絮:“你又要去哪呀?”
她不是愛跟他麼,殷翊道:“遛狗。”
大黃:“汪?”不是吧大哥,它早上才和他一起跑了五公里啊!
果然,蘭絮立刻去穿自己的小皮鞋:“我要跟你一起!”
大黃:“汪!”好吧,它可以再出去玩一下。
……
大黃雖然是散養,但殷翊有時間,還是會帶它在景區走走逛逛。
現在才早上八點半,陰天,蘭絮打個傘就行了,景區還沒開放,沒有遊人,兩個喜歡睡到十點的懶人,居然在散步。
殷翊:“你勤勞得我都要不認識你了。”
蘭絮點點頭:“你也是。”
她打了個呵欠。
受罪呀,什麼時候才能薅到他的信物。
再想想,人家收留自己,她還要和他搶地盤,有點壞壞。
但他有他的目的,她也不是不給他住了,而且前面除鬼,她給他提供那麼大方便誒!
就當工資吧。
蘭絮心安理得了點,又有點困了,殷翊也忍了一路,他平時夜跑多,這麼早起來,也是因為昨晚沒睡好。
兩人對視——休息?
休息!
景區有個亭子,他們走進去,蘭絮收掉傘,立刻和沒骨頭似的,歪在景區的凳子上,放空眼眸。
殷翊看手機的外賣:“吃什麼?”
“豆漿油條,”蘭絮:“能讓保安大叔送到亭子嗎,不想去拿了。”
殷翊:“這邊觀光車過不來,我去拿。”
話說多了,蘭絮變得非常順口:“那我和你去。”
殷翊:“……”
她笑了:“好不好嘛,殷翊哥哥?”
殷翊胳膊上出現一粒粒雞皮疙瘩。
他突然站了起來,表情一言難盡,離她遠了兩步,才坐下:“別夾。”
傷敵一千自損八百,蘭絮也受不了叫他哥哥,臭道士還差不多,想著她補了兩個:“臭道士,破道士。”
殷翊瞪她一眼,還是把外賣叫好了。
等外賣時,景區也開了。
有幾個老人帶著小孩進來,小孩五歲到八歲,嘰嘰喳喳著,正是人狗都嫌的年紀,大黃一看到孩子,就下意識往蘭絮小腿旁躲。
在它流浪的生涯裡,除了被惡鬼欺負,就是被小孩欺負了。
殷翊道:“大黃,放鬆,他們沒過來。”
大黃“嗚嗚”一聲。
蘭絮蹲身,摸它:“放鬆,放鬆。”
大黃這才緩緩放鬆,再加上小孩們只是路過,沒有上亭子來,大黃又開心起來了。
殷翊看了會兒大黃。
它很喜歡蘭絮,狗的眼睛和人類的眼睛不一樣,看得到的東西更多,所以大黃明知道她是殭屍,還喜歡和她玩。
真是傻狗啊。
看大黃這樣,他們也沒打算在亭子久留。
因為它累了,走幾步一喘,殷翊只好抱著它回去。
六十斤的傻狗,殷翊這個早上就是在負重拉練了。
自討苦吃,他想。
……
終於回到屋子,殷翊又去衝了個戰鬥澡,蘭絮繼續拆快遞。
她拆了好幾個,才找到想要的快遞,一條銀色的手鍊,中性簡約風,還挺好看的。
等殷翊第二次洗完澡出門,她趕緊道:“你快來,給你買了個東西。”
“什麼?”殷翊湊過去。
他身上帶著一股茉莉味,清爽乾淨。
哼,蘭絮心想,偷用她的洗髮水。
她看他的手,洗澡會弄溼銀手環,它被他仔細用紙巾擦過,乾乾爽爽的。
只一眼,她立刻拿出自己買的手鍊:“喏,挑了好久呢,你可得好好感謝我。”
殷翊:“花的我的錢。”
蘭絮:“不要的話我自己戴了。”
許是洗了個澡,殷翊想明白了,不管蘭絮目的是什麼,他首先不能落於下風。
他又變得遊刃有餘起不要了?”
他伸左手去拿,下意識沒用右手。
蘭絮並沒有太失望,現在就算用右手來,她也拔不出他的手環。
眼看他手指勾走銀鏈子,蘭絮:“等一下,我給你戴。”
他手腕骨架不是那種很粗的,但上面覆蓋著肌肉,手掌寬,手指長,骨肉勻亭,很適合戴首飾。
她看了好一會兒,才扣好鏈子。
殷翊:“好看嗎?”
蘭絮:“還行。”
殷翊:“……”
說完她嗤嗤地笑:“不用猜,就是故意學你的。”
殷翊:“幼稚。”
他收回手,似乎有點不習慣左手多了手鏈,晃了晃。
拿起kindle,他走到哪,蘭絮就跟在哪,一屁股坐在沙發左邊,蘭絮就坐在右邊。
小尾巴似的。
一隻沙發是蘭絮的床,還有另外一隻,沙發中間還有一米半的距離。
他們本來都是坐著,沒一會兒,不約而同變成窩在沙發上。
一個看書,一個關聲音打遊戲。
悠哉悠哉。
不知道過了多久,殷翊發現,身邊的女孩挺久沒動了,他略略抬眼,她窩在沙發上,手裡還抱著手機,小雞啄米似的點頭。
睡著了。
他想了想,還是往那邊坐過去點。
沙發凹陷的弧度,讓蘭絮下意識往前倒。
他用手掌扶住她的腦袋,自己慢慢地坐回去,順勢將她腦袋放下來。
枕在他大腿上。
女孩無知無覺,她只是腦袋拱了拱,找到舒服的角度,繼續睡。
殷翊冷笑,真是半點沒有防備心。
她得慶幸遇到的是他,還有誰這麼好心,對一隻殭屍這麼好的?
他一邊心內吐槽,一邊拿起kindle,繼續看書。
……
沙發外是露臺,落地窗後,大黃一路小跑過去,它眯起眼睛看了眼屋內,咧嘴笑:
嘿嘿,大哥給她當枕頭,不愧是大哥,和它一樣,真是聰明的狗啊!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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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外面多待,殷翊叫了車。
蘭絮奶茶都喝完了,車上殷翊全程沉默不語,在吃小料。
她看了他一眼,真神奇,帥哥的口味和普通人都不一樣,居然這麼喜歡吃甜。
坐車很無聊,看手機也累,她乾脆閉目養神,捋了捋系統給的信息。
那是面具鬼在提到殷銘之時,自動更新的:
【殷銘之是殷翊的父親,也是享譽業內的道士,十五年前,殷家包括殷翊和
殷銘之妻子在內,一家三口駕車出行旅遊,出重大車禍,此事如今還能搜到報道。】
當時的互聯網在發展,有留下了痕跡,媒體標題寫得很誇張:
【桓山車道車禍!5人當場死亡,七歲小孩毫髮無損?!】
底下很多人不信,認為小孩肯定有擦傷淤青,無良媒體博眼球,定體問。
相信這則報道的,有人說是殷銘之保佑,也有人說車內形成的空間,剛好夠一個七歲小孩避難,並不奇怪。
自那之後,殷翊的監護人換成他的師父,他跟著師父修行十年。
系統化身偵探,推斷:“殷家二口子之死,肯定是有蹊蹺,也是他留下你的原因,因為車禍還有一個倖存者,可惜成了植物人。”
蘭絮問系統:“那他讓師父幫忙,不就好啦?”
系統:“應該是師父也沒辦法,不然不會拖到現在。”
想著,剛好下車了,蘭絮決定直接問:“誒,臭道士,你有沒有師父?”
殷翊沒回答,一副“這不廢話麼”的意思,蘭絮又問:“那你想讓我做的‘工作’,怎麼不讓他幫忙?”
沒明說師父確實無可奈何,殷翊只道:“他老人家出國了。”
蘭絮:“潛修?宗教交流?”
殷翊斜睨她:“被請去某第三世界國家,那邊工程多,以防萬一。”
那邊的國家還保留人祭的習俗,師父過去確實很有必要。
蘭絮:“那好辛苦。”
殷翊:“年薪稅後3000萬,他說不辛苦,可以幹到猝死。”
蘭絮:“……”
好好好,你們道士追求金錢的樣子坦蕩過頭了。
不管如何,這是殷翊的主線,不是她的主線。
或許她的【吃上鐵飯碗】和此事有關,但萬事剛理出線頭,她不著急完成主線任務,慢慢來唄,又沒有3000萬賺。
現在重要的,是怎麼把殷翊那間屋子,變成她的主場。
面具鬼說,它知道怎麼把一個地方變成自己的主場,蘭絮當時很心動,只是她又不傻,比起信任一隻野鬼,不如問系統。
聽蘭絮這麼說,把系統感動得嘩啦啦的:“對對,問我就對了,我是絕對可以信任的!”
蘭絮:“那交給你啦!”
按照主場理論,這裡要是她的主場,她就不用怕急支糖漿進來騷擾她,也不用一直跟在殷翊身旁,被當半個員工使用。
自由!
果然,系統蒐羅了它會的所有功法,再比照這個世界的規則,找出類似的理論:“可以對標《結界法》裡的結界主權轉移辦法。”
“有好幾種辦法,我推薦你這個:獲得主場原主人重要的信物,改變主場。”
蘭絮:“別的辦法呢?”
系統:“打倒他,強搶。”
蘭絮:“當我沒問。”
她肯定打不過殷翊的,就不去費那個勁了。
想讓殷翊不知不覺間,把主場交給她,得觀察他的“重要信物”是什麼。
這個不難,人在任何時候不離手的東西,一般就是最重要的信物,某種程度,手機也是當代人的信物。
但她又沒立場查殷翊的手機。
蘭絮趴在沙發上按著手機,買了好幾件衣服,這時,廁所傳來關水聲。
她連忙坐正了,雙眼瞪得圓圓的。
洗澡時還帶著的,一般也是重要信物。
……
每結束一個階段的工作,只要沒有大事,殷翊都會休息夠了再去接下一階段的工作。
所以這幾天他都在。
從浴室出來的青年,渾身冒著熱氣,他洗澡時溫度肯定很高,臉頰泛紅,濃的眉,黑的眼,沾著水汽,仿若一幅明麗得粉彩畫,帶著一絲攻擊感的俊美,鐫在人眼底。
他正在擦頭髮。
蘭絮留意到他的右手,戴著一個細細的銀色手環,有些發灰,有一定年頭了。
他平時會在手上再纏一兩條飾品,她以為是為了配合骷髏頭的朋克穿著,倒是今天才留意到。
其餘的飾品,是為了掩飾銀手環。
是重要信物沒錯了。
但總不能等他送給她吧,按他們現在的身份,她只要一靠近,殷翊就會警覺。
如果她一靠近,他成習慣,薅走他的手環就成功一半。
系統:“理論成立,接下來
怎麼做?”
蘭絮:“刷存在感。”
想到可以搶走他的主場,她彎起眼睛,得意一笑。
……
透過鏡子,看到女孩對自己笑,殷翊低了低頭,低頭,將臉隱進白色毛巾裡。
這兩天,他心情飄忽。
吃完那杯過度甜的奶茶後,他發現,自己太照顧小殭屍了,因為帶她出門,要防她被陽光曬,又要防她煞到普通人,就難免上心。
不可否認,她可以幫自己更快解決事務,但以前沒有她,他也只是多花了點時間而已。
殷翊微微吐出一口氣。
一個殭屍而已,和之前一樣心態就好,他找她,就是為了她的能力,而沒有別的意思。
以後他要出門,可以帶走急支糖漿,不用一定帶她的。
就這樣。
將毛巾扒拉下來,殷翊突然側過身,抓住蘭絮沒來得及挪開的目光,他抬眉,道:“看什麼看。”
蘭絮笑眯眯:“看你帥啊。”
殷翊:“……”
又不是第一次被人誇帥,他早就免疫了,勾了勾唇角,狀若不在乎回:“你還有點眼光。”
他抽走一旁的骷髏外套,剛套上,蘭絮閉了閉眼,看向別處。
殷翊心想,不必在乎,他穿這衣服就是為了這個效果。
他抓起一旁的鑰匙,穿鞋。
蘭絮連忙問:“你去哪呀?”
殷翊:“去門口取個快遞。”
現在剛過中午,快遞到了,保安雖然會把快遞送過來,不過會攢到晚上六點一次送來,他著急拿到它,就會自己去拿。
蘭絮卻起來了:“我和你一起去。”
殷翊:“這麼會兒,急支糖漿不會作怪的。”
蘭絮:“我就想和你一起呀。”
殷翊:“?”
蘭絮臉不紅心不跳:“之前看你解決面具鬼,我被你帥到了,還不行嘛?”
簡直就是“喜歡你所以跟著你”的意思了。
殷翊腮骨微微動了下,他才不信。
他說:“隨你。”
不知道她突然怎麼了,外面太陽挺大的,之前是連出門一下都懶得的。他走在前面,她裹著斗篷,打著一把黑膠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