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仁天 作品

第五章 因為她懷孕了

 

為首的警官迅速到了我們身邊。

 

“你因涉嫌故意殺人,需被逮捕,這是逮捕令,請簽名。你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義正言辭的樣子,不容爭辯的表情。

 

他到底知不知道內情呢?我饒有興致地看著對方。

 

可雪並未伸手去接逮捕令。

 

“我對相關機構的管轄權提出異議,請讓我看看你們的證明。”

 

“”

 

警官的眉頭輕輕地皺了一下,彷彿無法理解為何雪會這麼說。

 

這便是我的計劃的第一步。

 

按照聖萬斯帝國公法與符爾沃斯的規定,當相關機構的管轄權被質疑,其應向當事人出示證明資料。

 

而所謂的“證明資料”,一般得經過種種流程,花上三天左右才能辦理完成。

 

簡單的一句話,可以換取大量的時間。

 

“如果沒有證明,貿然抓人可不太好哦。”

 

我剋制住內心的羞恥感,慢悠悠地講道。

 

極少有人會做相同的事畢竟這番言行很明顯是故意找對方的麻煩。

 

不過,我別無選擇,所以只關注作用的大小。

 

“證明麼——”

 

就在我覺得警官們將束手無策時,拿著逮捕令的警官卻遞過來一張羊皮紙。

 

“請看。”

 

“”

 

我疑惑地望了眼——羊皮紙的右下角是領主手寫的“批准”字樣。

 

“我們已經提前準備好了。”

 

另一位警官冷冷地強調。

 

“”

 

“請在逮捕令上簽名吧。”

 

嗯虧你能考慮到這點,領主。

 

我不由得對領主產生些許佩服之情。

 

“稍等。”

 

“怎麼?”

 

“這傢伙的罪名要是坐實了,是不是肯定會判她死刑?”

 

“這不屬於我能夠答覆的範疇。”

 

“哦呀保密措施真細緻啊。”

 

見警官們無視了我的嘲諷,我指了指雪。

 

“可惜,她死不了哦。”

 

接下來,我的話令警官們頓時神色大變:

 

“因為她懷孕了——孕婦是不允許被執行死刑的。”

 

“真的?”

 

“我有醫生開的檢查報告單哦。”

 

我抽出放在口袋的檢查報告單,衝警官晃了晃,他一把將其搶過,瞪著眼一行一行地讀完後,朝身旁的其餘警官們點了點頭。

 

“誰幹的?!”

 

一名女警官像是忍不住了,猛地一拍桌子,怒視著我。

 

“我。”

 

我淡淡地回應了她。

 

酒館裡原本醉倒的人已醒來了幾個,此刻正看熱鬧似的圍觀我們。

 

“你這麼做,是犯了瀆職罪!”

 

“瀆職?”

 

“你別忘了,領主大人曾將辦案的重任託付於你。”

 

“哈?這居然都算嗎?‘重任’和‘職務’是兩回事吧?”

 

“但你的行為與徇私枉法無異!”

 

“誒所以,你也要逮捕我麼?”

 

“是。”

 

警官一臉陰沉。

 

“我們會一併逮捕。”

 

“哦?還是用這張逮捕令?”

 

“針對同一案件的犯人,逮捕令是通用的。”

 

“呵呵,這樣啊。”

 

我揚起惡意的、得逞的笑:

 

“那麼,作為共犯,我對相關機構的管轄權提出異議,請讓我看看你們的證明證明這種東西可不能通用哦。”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