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珠 作品

第106章 拘留


  最後警查做主,每個吃壞肚子的人,輕的賠了10塊錢,重得進醫院了的,李玉梅出醫藥費,外加100塊錢賠償。

  住院的人也不多,只有一開始報案那人的老人和孩子,2個人。

  屋裡人聽到眼睛一亮,就要往醫院跑。

  “哼。”警查冷哼一聲,指指這些人:“現在跑晚了,就以屋裡這些人作數,拿著10塊錢你們愛上醫院就上醫院,不過去了也沒人給你們報銷!”

  對於警查普通人還是畏懼的,乖乖拿錢走了。

  屋裡一清。

  警查這麼好說話不揪著事情不放只想解決,也是因為這些人堵了門,影響不好。

  “過來交一下罰金,把人領走吧。”警查說道。

  “什麼罰金?”江意眼睛一亮,問道。

  “當然是出售劣質食品的罰金,500塊。”

  “又不是我們出售的,我們賠錢是出於人道主義精神,不忍心老百姓受苦。”江意說道。

  警查一愣,這小姑娘怎麼突然這麼難說話了。

  但是看到她晶亮的眼睛,警查突然悟了,慢慢說道:“不交罰金,人就得被關幾天。”

  “幾天?”江意安耐住興奮地問道。

  這警查一下子就笑了:“這種情況,吃壞了這麼多人,又不交罰金,最少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