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曉月如知 作品

第五十六章 四月飄雪

回到提刑司衙門,荊子言讓人將徐家所有的文書資料都拿過來,他要知道徐家的命門。

 

荊子言不理解。按照徐漢卿此時對家族的安排,徐家未來可期,為什麼會選擇跟盜銀的賊人勾結?“難道說是因為兒子打架的事兒?”

 

從淮安樓的現場來看,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行為,否則難以將現場清理的如此乾淨。“難道說徐家原本是這個組織的一員?”順著這個思路,荊子言仔細研究起來徐家的文書資料。其中提刑司衙門的《刑獄志》中的一條記載引起了他的注意:“湜沚三十五年四月,柳州府內發生過一件大面積死亡事件,府內有上百人因為窒息而死。仵作驗屍的結果顯示這上百人皆因呼吸急促引起窒息。徐漢卿的大伯也在其中。”

 

湜沚年間,還是宸明帝在位期間。宸明帝重在享樂,對民間疾苦不聞不問,人們生活民不聊生,這種大面積死亡的事情,不足以引起宸明帝的重視。

 

《刑獄志》中記載,這件大面積死亡事件“已結案”,但並未記載整個事件的詳細過程。荊子言心中有些憤怒,柳州府的官員簡直就是草菅人命。

 

壓制住心中的憤怒,他命人去知府衙門取來《柳州府志》。自大宸開國以來,朝廷為了掌握全國人員、土地基數,命各州府建立自己的戶籍冊,除了戶籍冊,還有人員從事職業匠冊、軍冊等等,分門別類,從地方彙集到中央,每十年更新一次。各州、府將自己轄區內的各類冊子編輯到一次,彙集成當地的《府志》、《州志》,用以掌控本州、府轄內所有人員,同時當遇到民眾的民事訴訟,也可作為依據。

 

《柳州府志》中有一條記載:“湜沚三十五年十月,當時知府下令,從三天山四面前後、山頂到山腳石垣一帶,及其延伸天山、凜山一帶皆不許種植楊樹,如仍有種植者,許地方里保即時憑據送呈官府,按搶佔山場論罪,嚴懲不貸。如地方里長、裡保有隱匿者,一律連坐,嚴懲不貸。”

 

“這二者之間可有什麼關聯?”

 

文書記載,徐漢卿是湜沚四十年生人,到乾化十年與妻俞氏育有一子,即徐如意,年十四,獨子。徐家世代經商,以成本傢俱為主要營生,但到了徐漢卿的父輩,就開始以木料為主,為了節省成本,徐家的木料以自己採伐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