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計數親吻

南乙說完,退了兩步,從秦一隅雙臂圈住的半個懷抱裡逃脫,慢慢地、腳步沉著地走向了自己的衣櫃,從裡面拿出一隻黑色揹包。秦一隅認得出,那是他上次回學校時帶過來的。

這時候他才回過神,心想原來南乙是真的有東西要給他看。

看什麼呢?他也跟了過去。

前幾日他不太敢靠近南乙,彷彿在那個擁抱之後,保持距離成了他們之間約定俗成

,秦一隅就完全沒辦法繼續堅持了,半個房間的距離也嫌太遠。

可當他靠近,目光對上南乙從揹包裡用力抽出來的東西時,卻忽然愣在原地。

他現在真的懷疑自己其實是醉了,要不然怎麼會做夢。

他甚至笑出了聲。啪的一聲,床邊的檯燈被打開了,暖黃色的光像蜂蜜水兒一樣潑在南乙身上、手臂上,還有他手裡攥著的那件舊外套。校服外套。

臉上的笑很快頓住,他整個人僵在原地。震驚、詫異、混亂、不可置信、自我懷疑....些同一時間湧出,淹沒了他。彷彿被猛地塞進人山人海的livehouse,狂熱、極端的,如同亟待噴發的火山一樣的情緒被塞入閉塞空間,而他站在臺上,是個初出茅廬、完全不懂如何演出的毛頭小子,連手腳往哪裡擺都不懂。他只知道眼前有好多好多人,他們抬頭,每一張都是南乙的面孔每一個都是。

他曾在大雪天幫過的,總跟在身後的,躲在樓梯轉角的,在傳說中鬧鬼的自習室隔兩排座位的,下雨天為他撐起一把紅傘擋雨的,和他樂此不疲玩著貓鼠遊戲的,消失了的,再也不見的.....

都是南乙。

原來真的是琥珀啊。

啪嗒-

時光的樹脂滴下來。少年時代的未解之謎,被封存在這雙眼睛裡,被掩埋,到這一刻才重見天光。南乙將那件校服鋪得妥帖、齊整,雙袖展開,於是年少的秦一隅被釘在了想要伸手擁抱的姿態裡。“就是這個。”

他的手指輕輕撫過衣服的布料,抬起頭,看向站在一旁的人,忽然愣了愣,眼神中有不解。

他伸出手,一如方才撫摩校服那樣的溫柔,拂過奏一隅的臉頰。

“你怎麼哭了?”

啪嗒。

昏暗的空間,秦一隅眨了眨眼,又一大顆晶瑩的淚滾下來,在下巴上懸著、落下,閃著光,像寶石。我也不知道。

為什麼會哭呢?

秦一隅真的搞不懂自己了,上一次哭是什麼時候?好像是某天下課,等著學生家長來接。人來了,小孩兒卻為了一個玩具大吵大鬧,他媽無親地蹲下來抱住他,一口氣報了所有拿手好菜的菜名兒,哄那壞小孩兒。那天他站在車水馬龍的路邊目送他們離開,突然就感覺臉上溼噠噠的,手一摸,有水,還以為是下雨了。抬頭一看,日頭毒得真該死。把人的眼淚都煎出來了。

走的時候沒哭,安葬的時候沒哭,在這個莫名其妙的午後,他哭得莫名其妙。

是突然意識到,媽媽是真的、再也回不來了。

他的情感總是追在行為後頭,每天無所謂地活,無所謂地過完這沒意思的每一天,至於感情,怎麼都追不上他的腳步。所以他現在哭,又是意識到了什麼?

聰明人一旦糊塗起來可真是痛苦。

現在的南乙好像也不那麼敏銳了,也是糊塗的嗎?他手指好燙啊,擦眼淚的樣子看上去好笨,差點兒戳到他眼睛。完了。明明是想看他哭的,怎麼自己先掉眼淚了。

秦一隅飛快用袖子擦乾淨臉,一顆心撲通撲通,越跳越兇。他抓住南乙的手,吸了吸鼻子,吐出堵在喉嚨裡的話。“原來你就是....幽靈同學。

天哪,我說話竟然在抖。秦一隅被自己的聲音嚇到了。

他清了清嗓子,想重新問一遍,可南乙已經點頭了。

一向愛逃避的他直愣愣地盯住他,眼裡的情緒好複雜

一本寫了好多好多年的書,秦一隅根本讀不完,也讀不透。

“我本來沒打算告訴你,我不知道你記得.....南乙的嘴唇輕輕動著,“但那天你說,你一直都知道我的存在,你想要回這件校服.....”“還給你。”南乙看上去思緒混亂,聲音很輕,“對不起。”

理智上秦一隅知道,他想還的是校服外套,道歉是因為一直以來的隱瞞,可這六個字連在一起念出來,莫名就讓他害怕。於是他下意識抓住了南乙的手臂,不讓他走。

崇拜?喜歡?暗戀?

“別說這些,你....所以你一直都記著我,從我們上學的時候,到後來,我出道,退隊,消失不見,你一直都....秦一隅還沒選好合適的詞填進去,南乙已經點了頭。

“嗯。

他不斷地重複:“我一直一直一直....跟著你,找你,想見你。”

他說完,忽然間笑了出來,像個孩子一樣,犬牙完全露出來,梨渦也長久地縈繞在勾著的唇角。

“謝謝你。

”他對秦一隅輕聲重複,“謝謝你。

讓我有力氣對抗那些折磨人的痛,讓我有一個可以長久凝視的目標,讓我從仇恨裡找到一個出口,一步步走到如今,來到你面前。謝謝你記得我。

用你的皮膚記下了我。

秦一隅頭腦混亂,看著他伸出手,那隻點弦時靈動翻飛的修長的手,靠近了他。覆著薄繭的指尖,隔了一層羊毛織物,輕輕點在他頸間。南乙渾身散發著一種甜美、微醺的香氣,和平時很不一樣。

手指緩慢移動,在毛衣領口寫下第一個字母s。

他感覺一股灼熱的氣流從胸口往上逆行,那些嚥下去的酒精彷彿迴流,所到之處都燒燙極了。牙齒不自覺咬合住,胸口、肩頸乃至渾身的肌肉都忽地繃緊。而南乙卻很放鬆,盯著那領口,慢條斯理才寫完一半。他一邊寫,嘴唇微微動著,默唸每個字符。每一個都來得好慢。

這不是應當的嗎?秦一隅想。

16歲時就遇見,22歲才知曉。六年,兩千多個日日夜夜,他在玩音樂,在錯誤的路上狂奔,在至高點享受萬眾青睞,在自暴自棄。他對那個沉默的男孩兒一無所知。但南乙呢,他那麼聰明,那麼敏銳,是不是獨自記著這其中的每一個夜晚?他們從一開始距離那麼近,又被拉遠,天南海北,兜兜轉轉,再回到同個城市,再度接近,忍受著他的一次次拒絕,一次次躲避。鼓起勇氣帶著這件外套參加他的成人禮的前一夜,南乙在想什麼?錯過之後,獨自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