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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4章 人多熱鬧
“那個陳亞洲不是被那個叫程什麼的所長給放了嗎?”
“你忘了?那天曉曉被人毆打的酒館就是那個傢伙開的,何秀婷不是安排人把他給帶走了嗎?”
“還真忘了,只記得那個姓程的所長了。”
“那個傢伙被何秀婷給停職了,也不知道現在找到沒有。”
“這都好幾天了,應該找到了。要不你打個電話問問?”
王亞楠說道。
“嗯,這個時間應該上班了。”
竇小寶說著撥通了何秀婷的電話。
“你好,何局長,我是竇小寶。”
“竇先生你好,這幾天一直在等你的電話呢。”
電話裡傳來何秀婷的聲音。
“怕你忙,一直沒敢給你打電話。”
“這兩天事情確實都趕到一塊兒去了,不知道那兩個混蛋抓住了嗎?”
“抓住了,不知道竇先生準備怎麼處理?”
“我要他們把牢底坐穿。”
“這個不太好辦,竇先生。”
何秀婷說道。
“法律規定,毆打他人造成輕傷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有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才會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你朋友的情況我們的人專門去醫院瞭解了,雖說有暫時失憶的情況,但身體並沒有受到太過嚴重的損傷。”
“何局長,我不認同你這個說法。”
竇小寶皺了皺眉頭。
“那天要不是送醫院搶救及時的話,我朋友極有可能命喪當場,怎麼能說沒受到太過嚴重的損傷呢?”
“竇先生,你說的對,但事實是你的朋友恢復的不錯,只有暫時的失憶情況。”
何秀婷說道。
“我要是按照你的意思告那兩個傢伙重罪的話恐怕會遭到他們家人的強烈反對,到時候我這邊不好收場。”
“依你的經驗能判多長時間?”
“最多七年。”
“行,那就按照你說的來,我也不能讓你為難是不是?”
竇小寶轉頭看了看張曉曉纏著紗布的腦袋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