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吃道人.QD 作品

第1850章 真是耶了個穌!

夏洛克推行‘禁槍令’的辦法很簡單。

你德州佬不是愛持槍麼?

好啊,滿足你。

但你必須通過考核成為軍警才可以合法持槍,否則你槍法太差就不配持槍。

這個考核一出,通過考核的人等於獲得某種政府提供的特權,很容易就變成特權的維護者。這些‘既得利益者’掉頭就反過來壓制不能持槍的人,這種壓制還有正大光明的理由——我是警察。

這辦法唯一的麻煩就是整個美利堅西南地區一口氣多出來五百多萬軍警,這個人數差不多把德克薩斯等幾個州超過一半的人口拉進了官僚體系。

這麼多人要吃皇糧,對別家勢力來說是極大的負擔。可週青峰愣是認下了這五百多萬吃工資的包袱——養他們總比讓他們去破壞強,而且只要組織起來,人口就能帶來收益。

就當是國有企業了。

畢竟按照現實世界兔子的範例,警察可是有很多種的。消防警察,森林警察,黃金警察,武裝警察,經濟警察,刑事警察,民事警察,交通警察,網絡警察,緝毒警察。

信不信……,周大爺光靠警察就可以建立一個獨立運作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