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5章 磔刑面前,才知我是魚肉!

 當樊千秋準備要躲開這個血腥的場面時,一個身穿袍服,帶著墨色組綬的六百石官員走上了高臺。

 此人戴著獬豸冠,是執掌律法的官員。

 走到臺上之後,此人就拿出了一塊竹牘,拖長聲音唱讀了起來。

 這聲音或高或低,聽不得不算清晰,卻能讓黔首們知道臺上跪著的人犯了什麼罪。

 這幾個人是強盜,合夥搶奪了丞相田蚡家的一座糧倉,得粟米二十石,值兩千錢。

 偷盜不至於死,關鍵是他們在搶盜中傷了人,這就是一等一的重罪了。

 《盜律》有言:群盜及亡從群盜毆折人肢胅體及令跛蹇者,皆判磔刑!

 磔刑,是輕度的凌遲,也就是用刀分割犯人肢體!

 這六百石官員唸完後,就是一番簡單的祭祀,接著三個膀大腰圓的劊子手,就扛著大刀走上臺來。

 犯人們早已背朝天地被鐵鏈鎖在了臺上。

 他們一聽到劊子手的腳步聲,就開始扭動身體掙扎,像極了剛剛被撈上岸的魚。

 我為魚肉,他為刀俎,恐怕就是這個道理。

 樊千秋才想起來避開,但哪裡還來得及呢?

 官員一聲令下,幾個劊子手就舉起手中大刀,狠狠地朝地上的犯人們砍了下去。

 “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一通悶響過後,人群中“轟”地爆出了驚呼。

 這些黔首一個個都伸長脖子往臺上張望,像極了被捏住脖子提起來的鴨。

 “噗噗噗”的聲音不絕於耳,這幾個犯人來不及慘叫,就四分五裂,成了屍塊。

 樊千秋皺著眉頭,似乎聞到了一股若有若無的血腥氣,喉嚨一緊,險些吐出來。

 他感受到了一陣恐懼,不是對死亡的恐懼,而是對野蠻的恐懼。

 樊千秋明白了一件事情,穿越有風險,不小心謹慎,真的會死的,而且會死得很難看。

 嚴刑也不算有錯,但這幾個盜搶粟米的人,一定是大惡之人嗎?

 也許和自己一樣,只是交不出稅錢,才鋌而走險的普通黔首呢?

 而被搶的田蚡又真的是苦主嗎?他的那二十石粟米真的乾淨嗎?

 況且,這東市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有無名之輩,也有名士大臣。

 最有名的兩個,叫做李斯和晁錯。

 他們的魂魄說不定還在這東市遊蕩。

 這兩人,位高權重,前者更是丞相。

 但還是死了。

 這官到底得當到多大,才能自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