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14章 今夜,得見血!(求追讀)

 公孫敬這一怒,賀忠的臉都白了,愣在原地,不知是站還是坐。

 “清明北鄉是塊肥地,想協收這市租的人多的是,萬永社既然幹不好,那就換人來幹!”

 說到這兩句話,公孫敬之終於是圖窮匕見了。

 他這戶曹掾的品秩不高,卻是整個長安縣裡許多私社的財神。

 必須他點頭首肯了,萬永社這些私社才能混到一口飯吃,他若不點頭,你敢收市租那就是“群盜”,是重刑,是要判磔刑的。

 看來,這大漢私社還處於社團初級階段,連這小小的“縣稅務局長”都搞不定。

 “公孫使君莫生氣,萬永社收不上的市租,我富昌社能收,而且還能到八十萬!”一直沒有說話的周武站了出來。

 這周武長得白白淨淨,看起來沒有什麼異樣,但說話的時候卻透著一股陰柔,更有了幾分女氣。

 “好好好,賀社令,你看看,你覺得不好辦的事情,這不就有人搶著辦了嗎?”公孫敬之拍著手笑談道。

 “這……這怎麼能行,清明北鄉交給了富昌社,那萬永社到何處去求衣食?”賀忠向公孫敬之抱怨道。

 “這就是你們萬永社的事情了,莫要來問我。”公孫敬之將臉側過了一邊,沒有要搭理賀忠的意思。

 “正是,你們到哪裡去乞食是你們的事情,乖乖讓出清明北鄉,否則明日我等就殺進去!”周武挑釁道。

 周武話音剛落,場間的氣氛突然冷了下來。

 賀忠就算再愚笨,這兩句話聽下來也回過神來了。

 這一年來,富昌社之所以敢到清明北鄉來鬧事,背後都是這公孫敬之授意的。

 而自己竟然還一廂情願地想要讓公孫敬之來主持公道,這等同與虎謀皮!

 “公孫使君?你真的不給我萬永社一條活路?”賀忠終於有些發狠了。

 “活路倒是有,就看你走不走了……”公孫敬之仍舊壓著賀忠問道。

 “還請公孫使君指出來。”賀忠再道。

 “清明北鄉的市租就交給富昌社來協收,至於你們萬永社,就到啟陽鄉去協收吧。”

 “可、可是啟陽鄉只有三個裡,又遠離東市,行商太少,剩下的市租不夠養活社中的兄弟……”

 賀忠還在討價還價,公孫敬之的臉色卻越來越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