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62章 竇家毒計,縱奴殺人,逼良為娼!

 元光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卯時,天才矇矇亮,桑弘羊像平常一樣,早早地出了門。

 除了每個月的休沐日之外,他日日都要早起,進宮侍奉天子讀書或者備其諮詢。

 來到長安城已七八年了,桑弘羊總是風雨無阻,不曾在上衙之事上有一日懈怠。

 皇帝對自己信任有加,再等幾年,等天子完全掌握朝權了,他的仕途一定坦蕩。

 但是,桑弘羊受到的信任越多,他就越知道自己要勤奮上進些,不可恃寵而懶。

 偌大的長安城裡,不知道有多少青年才俊,擠破腦袋地想往未央宮鑽營。

 他稍有懈怠,可能就會被取而代之。

 桑弘羊太瞭解皇帝了,能者居上、唯才是舉和忠心耿耿,是他用人的三條準則。

 有這樣一位雄心壯志、喜新厭舊的君父,誰又敢偷懶敷衍呢?

 為了每日都能準時趕到宣室,桑弘羊花了大價錢,在未央鄉尚衣裡租了一區沒有院子的單房。

 尚衣裡在尚冠裡的北邊,也是除了尚冠裡之外,距離未央宮最近的一個裡。

 出了尚衣裡的北門,沿著橫貫直道向西走四五里,就能到達未央宮的北闕。

 桑弘羊之所以沒有住在尚冠裡,而是“捨近求遠”地住在尚衣裡,說到底,還是因為錢。

 他現任的官職是中郎,隸屬於郎中令,品秩六百石,但是含權量極低,典型的位高權卑。

 手中的權力非常微弱,莫說與相同品秩的縣令相比,就是連二百石的戶曹掾都遠遠不如。

 當面叫你一聲桑郎中,背後說不定就罵你桑豎子。

 品秩為六百石可不是說一個月可領六百石的糧食:六百石只是一個虛數而已。

 桑弘羊每個月從大司農寺領到的錢糧合75斛粟或5250錢。【根據史料估算的】

 和北城郭的普通黔首相比,這已是一筆堪稱天文數字的進項了。

 但是放在聚居著勳貴外戚和百官公卿的南城,就非常不夠看了。

 吃喝倒是花不了幾個錢,但同儕相互宴飲遊樂和迎來送往的開銷卻很大,每個月都要用去一兩千錢。

 還有穿著裝飾,總不能和黔首一樣穿麻衣吧,一年到頭無論如何也應添置幾身縑帛衣物,所費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