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84章 酷吏也怕穿小鞋(求訂閱)

 “嗯?你已經審過人證了?”何充眯著眼睛又問。

 “人證昨日就已審過了,一共十七人,口供一致,無相左之處。”義縱回答道。

 “哼,你處置此案倒是絲毫都不拖泥帶水啊。”何充冷笑嘲諷道。

 “長安城乃大漢國都,我身為長安令,怎敢不盡心?”義縱說道。

 “那你所說的從犯可有審過,是否已經招供?”何充擺擺手問道。

 “這……”義縱一時語塞,他想回答這個問題。

 “審就是審了,沒審就是沒審,何必吞吞吐吐?”何充再逼問道。

 “還未來得及審,但是稍後就要提審他們……”義縱不得已答道。

 何充看了看正堂門邊那些五花八門的刑具,確認上面沒有用過刑的痕跡之後,皺巴巴的臉放鬆了許多。

 “旁的事不說了,此案你莫要再管,把人證、物證、從犯及樊千秋交給本官,本官來審!”何充逼道。

 “府君,此、此事發生在長安縣,當由長安縣寺來管,恐怕……”義縱連忙爭辯道。

 “放肆!”何充竟指著義縱大聲斥責道,“本官乃右內史,長安若發生大案要案,本官過問責無旁貸!”

 “可是,此案的案情……”義縱本想說此案經過清晰明白,毫無爭議,但是話還未說完,又被打斷了。

 “死傷了幾十個人,還死了一個列侯的嫡子,你敢說此案不大?你莫不是要包庇那樊千秋?”何充道。

 莫看這何充只是一個家臣出身,肚中恐怕也無太多的墨水,可畢竟在官場上打熬了許多年,本事了得。

 這三言兩語把話說得滴水不漏,用一個極其正當的理由,將義縱壓得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因為按照這大漢的成制,右內史在長安城中確實可以過問刑獄之事,權責在長安縣寺之上。

 義縱沒想到何充來得這麼快。

 “府君,此事涉及的人證、物證及從犯很多,可否過兩日移交?”義縱退而求其次地問道。

 “你以為本官是剛剛出仕為官的雛兒嗎?想要拖時間辦成鐵案,搶先上奏給縣官定奪?”何充反問道。

 “……”義縱心中的小九九被戳穿了,頓時有些尷尬。

 “本官今日帶來了五十個亭卒,獄曹掾和賊曹掾也來了,現在就要將人帶走!”何充又逼問道。

 義縱看著何充那趾高氣揚的模樣,又氣又惱,他早就聽說何充唯竇嬰馬首是瞻,看來所言不虛。

 可是惱怒又有什麼辦法呢?

 南皮侯位高權輕,義縱當然可頂回去,但何充卻不同,直接管著義縱的課考,極易拿捏住義縱。

 雖然皇帝能保他,可他也要長久在何充手下任職,若是起了衝突和爭執,對方辦他的手腕很多。

 按照大漢成制,不同品秩的官員的任免權由不同的人掌管。

 縣令和郡守可以直接任免本衙裡百石及以下的屬官少吏。

 三公及列卿可以直接任免該管四百石及以下的屬官少吏。

 至於丞相則可以直接任免六百石至兩千石的官員,當然,只是在名義上需要由皇帝來最後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