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148章 八社合一:我話講完,誰贊同,誰反對?

 “我話講完,誰贊同,誰反對?”樊千秋不冷不熱地問道。

 “此意甚好……”

 “樊社令英明……”

 “此乃造福鄉梓之舉……”

 “萬永社乃長安第一私社……”

 曹不疑幾個人連連稱讚,可說的都是一些空話套話,並沒有直截了當地說“願”或者“不願”。

 樊千秋明白他們還有幻想,因為此事可不只是關乎“錢”的事情,更關乎著他們的身家性命。

 一旦併入了萬永社,而他們又想繼續留任社令,那麼就必須要遵守萬永社那多如牛毛的社約。

 這些社約他們都已見過,有些甚至比官府的律令都要嚴苛,稍有逾矩,便要受到私刑的懲罰。

 他們的祖上創立這私社,為的就是公器私用,建一支聽命於自己的力量,若是合併,豈不是將其拱手讓人。

 哪怕見識過樊千秋的狠毒手腕了,但是,他們仍不願痛快答應下來。

 “只是我等愚鈍,不知社令打算如何八社合一?”曹不疑小心問道。

 “此事簡單,如同原來的富昌社那般併入萬永社即可,直接轉成萬永社的堂口,幾位社令就是各堂堂主。”

 曹不疑等人早已經猜到了此法,面面廝覷,左顧右盼,仍沒有回答。

 “諸位可有顧慮?”樊千秋似笑非笑問道。

 “社中子弟太多,一時直接恐難以接受這安排,不如效仿先秦諸侯會盟之舉,我等私社尊萬永社為盟主。”

 “嗯?這盟主有什麼說道?”樊千秋笑著問道。

 “我等聽令於樊社令,每年再向萬永社獻所徵市租的兩成。”曹不疑說完,其餘的社令紛紛稱此為正道。

 “曹社令啊,你是想讓我成為第二個竇使君?”樊千秋打趣道。

 “正是……”曹不疑話一出口便發現不對,連忙慌亂改口道,“不不不,鄙人不該如此作比,社令恕罪!”

 “呵呵,曹社令別慌,我非小肚雞腸之人,今日所以之議事重要,一時得不出結果,來來,我等先飲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