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148章 八社合一:我話講完,誰贊同,誰反對?
“我話講完,誰贊同,誰反對?”樊千秋不冷不熱地問道。
“此意甚好……”
“樊社令英明……”
“此乃造福鄉梓之舉……”
“萬永社乃長安第一私社……”
曹不疑幾個人連連稱讚,可說的都是一些空話套話,並沒有直截了當地說“願”或者“不願”。
樊千秋明白他們還有幻想,因為此事可不只是關乎“錢”的事情,更關乎著他們的身家性命。
一旦併入了萬永社,而他們又想繼續留任社令,那麼就必須要遵守萬永社那多如牛毛的社約。
這些社約他們都已見過,有些甚至比官府的律令都要嚴苛,稍有逾矩,便要受到私刑的懲罰。
他們的祖上創立這私社,為的就是公器私用,建一支聽命於自己的力量,若是合併,豈不是將其拱手讓人。
哪怕見識過樊千秋的狠毒手腕了,但是,他們仍不願痛快答應下來。
“只是我等愚鈍,不知社令打算如何八社合一?”曹不疑小心問道。
“此事簡單,如同原來的富昌社那般併入萬永社即可,直接轉成萬永社的堂口,幾位社令就是各堂堂主。”
曹不疑等人早已經猜到了此法,面面廝覷,左顧右盼,仍沒有回答。
“諸位可有顧慮?”樊千秋似笑非笑問道。
“社中子弟太多,一時直接恐難以接受這安排,不如效仿先秦諸侯會盟之舉,我等私社尊萬永社為盟主。”
“嗯?這盟主有什麼說道?”樊千秋笑著問道。
“我等聽令於樊社令,每年再向萬永社獻所徵市租的兩成。”曹不疑說完,其餘的社令紛紛稱此為正道。
“曹社令啊,你是想讓我成為第二個竇使君?”樊千秋打趣道。
“正是……”曹不疑話一出口便發現不對,連忙慌亂改口道,“不不不,鄙人不該如此作比,社令恕罪!”
“呵呵,曹社令別慌,我非小肚雞腸之人,今日所以之議事重要,一時得不出結果,來來,我等先飲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