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154章 招安招安,招甚鳥安?!(求訂閱)

 “陽陵縣縣尉暫缺,品秩六百石,你若願意點個頭,本官現在便可為你寫除書,明日就可上任。”田蚡冷道。

 樊千秋猛跳幾下,六百石的縣尉,這可相當於後世的長物付現掌兼功安菊長兼吳頸中碓碓長,是妥妥的實職。

 而長陵縣又是陵縣,地位比普通的縣重要得多,樊千秋只要在任上做出些成績,想要得到拔擢,是易如反掌。

 能給一個私社社令開出這麼高的價碼,田蚡果真是看得起自己啊,又或者說是看重整個長安的娼租和賭租啊。

 若是別的私社社令或是別的遊繳,能被擢為一縣的縣尉,恐怕不只會感恩戴德地磕頭,更會將身家性命獻出。

 但對於樊千秋而言,六百石的縣尉,誘惑力確實有,但是還不夠大。

 更何況,一旦應承下來,就會被打為田蚡一黨,更要離開自己經營得有聲有色的長安。

 這代價,未免太大了一些吧。

 偉人說過一句話:“《水滸傳》好就好在招安。”

 因為這就讓天下人知道,接受招安是死路一條。

 招安招安!招甚鳥安!

 鄙夷之餘,樊千秋的心中又多了些憤怒:為了獲得不屬於自己的私利,竟私相授受朝廷的命官,還自詡公正。

 何止是不要臉,簡直不要命!

 樊千秋的喉頭隨即有些作嘔,他不想和在場這些可惡的豪猾虛與委蛇了:不只是浪費時間,更是在浪費精力。

 總之,這些人想要強取豪奪,樊千秋與他們再怎麼談也談不出結果,到了最後,還是得看誰的拳頭更硬一些。

 樊千秋沒有立刻回應田蚡的“招安”邀請,而是在其他三人有些驚訝的目光中站了起來,桀驁而挑釁地看向了這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