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186章 懲兇!殺人!滅門!做絕!

 籍福的眼光倒是很毒辣,一眼就看出萬永社的癥結所在,想出的這條毒計讓田宗和在場的頭目眼前一亮,都以為佳。

 “姜有秩!”田宗有一些激動地指了指坐在籍福旁邊的社尉。

 “屬下在!”姜有秩曾是長安城的一個緝盜,因與山賊勾結劫掠來往客商入獄罷了官,之後便投到田宗手下為爪牙。

 “你與城外的山賊強盜可還有聯絡?”田宗問道。

 “也還識得幾個人。”姜有秩搓了搓那僅剩耳廓的耳朵答道。

 “如此就好,給你三日時間,派人到長安城東南西北四處各條商道的密林關隘去,若見到和聯堂的行商,都殺了!”

 “諾!”姜有秩答得很亢奮,這可是一個美差,在劫殺和聯社的行商之時,還能額外發一大筆橫財,何樂而不為?

 “諸位弟兄,只要我等將萬永社趕絕,讓那樊大到這院門口來磕頭,那和勝社便可合併長安城裡所有的私社……”

 “到時候,你們都可分到百萬私費,一年便可在尚冠裡購買宅院,三年便可坐擁良田千畝,日後還可出仕為官!”

 田宗別的本事也許稀鬆,可是這誆騙人的本事倒是能直追樊千秋,這三言兩語之後,便讓社中的頭目們撐紅了臉。

 田宗和籍福得意洋洋地沉醉在眼前的大勝和來日的精妙佈置中,他們完全不曾想到,萬永社的報復來得如此迅猛。

 當日午間,和勝社格外熱鬧,田宗非常慷慨,在社中大擺筵席!

 他不只給今日做事的子弟發放了銅錢,還命人立刻買來了酒肉胡餅,讓聚集逗留在社中的子弟全部都飽食了一頓。

 大漢帝國的禁酒令時有時無,完全與年景相掛鉤,豐年時可以聚眾飲酒,饑年時私自釀酒和買酒都屬於觸犯重罪。

 劉徹登基以來,多數時候是豐年,幾乎也就沒有頒佈過禁酒令,所以釀酒、販酒和飲酒都不觸犯律法。

 濁酒的價格並不算貴,一升也不過三五錢,可對於一年只有幾百錢結餘的黔首來說,仍是太貴了一些。

 所以大部分普通黔首,飲酒的機會很少。有時候皇帝還會把酒作為特殊的禮品賞賜給上了年紀的老人。

 私社子弟飲酒的機會自然比普通人要多,可是也不是日日都能碰到,只有社中祭祀又或是做了大事才能分上幾杯。

 今日恰逢田宗心情好,拿出來同飲的粟米濁酒足足有十多斛,平均到每個人的頭上都有一斗之多,子弟們可暢飲。

 和勝社子弟盡情玩鬧,不停地行著酒令,飲得多了醉了,甚至有人唱起了民間流行的淫詞小調,那場面好不快活。

 約莫到了酉時的時候,酒肉全消耗殆盡,子弟才意猶未盡地結束了今日的宴飲。

 田宗等頭目早早離去,無處可去的子弟和平時一樣在社中歇息醒酒,居家子弟則三五成群地離開,行得歪歪扭扭。

 結隊離開的子弟之中,自然也包括今日最大的兩個功臣董朝和薛班。

 今日,他們最為得意,也飲得最多,舉著粗陶碗不知敬了多少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