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絕 作品

第703章 社會大哥李四

要說在春城淮南路誰混得最好?

 無論大人小孩,都會給出一個統一的答案:李四。

 李四隻是一個綽號,他本名叫李佔奎,在家裡排行老四,所知被稱之為李四。

 李四五六歲的時候,患了小兒麻痺症。

 家裡四處求醫問藥,掏空了家底,耗時多年,才把這個病治好。

 不過李四也因此落下了殘疾,走路一瘸一瘸的,腿腳不利索。

 李四不但殘疾,而且還天生一臉的惡相。

 從誰家門前經過,人家的小孩兒看了他都會嚇得哇哇大哭。

 因他自幼患病,又是家裡的老麼,被父母和哥哥們寵著慣著,長大了就有點無法無天,喜歡打架鬥毆逞強好勝。

 天作有災,人作有禍。

 李四終於在十八歲那年,在一起群鬥中失手殺了人,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

 這位進了監獄,非得沒有收斂,仍舊是橫行霸道,成了獄霸,無人敢惹。

 十幾年的監獄生活,從事繁重的勞動,不但使他變得身強力壯,身上的戾氣也與日俱增。

 三十五歲出獄,父母早已病故,上面三個哥哥也搬離了春城,和他斷絕的聯繫。

 他就成了孤家寡人一個,無親無故。

 長期的牢獄生涯,是他與社會完全的脫節,當年一起混社會的兄弟們也都走了正道,有家有業。

 這一比較,他的人生就顯得太悽慘了。

 不過所謂人不狠立不住,李四打定了主意,一定要闖出一片新天地來,要活得被任何人都瀟灑。

 當然,他想要闖天地,可不是走什麼正道,而是要重操舊業。

 經過四處打聽,他得知淮南路有個社會大哥很牛逼,還開了一家夜總會,手下小弟好幾十號,出門在外走路都是打著橫的。

 於是,他就把主意打到了這個社會大哥身上。

 有天晚上,他揣了一把西瓜刀在社會大哥經營的夜總會門口蹲守。

 只見這位大哥左擁右抱,摟著兩個美女從裡面出來。

 身後還跟著幾個牛得跟二五八萬似的小弟。

 李四瞧準的機會,提刀衝了出去,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位社會大哥給幹翻了。

 一腳踩著社會大哥的胸口,把西瓜刀刀尖抵在人家的臉上,直截了當的說,我叫李四,以後我就是你大哥!

 他這一副殺神下凡的架勢,把那位社會大哥都給嚇尿了,直接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