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南 作品

第492章 什麼條件?說來聽聽!

緊接著,在同一天。謝文政出面就史綱在酒吧殺人之事做出了回應,而當有市民問道,史滿倉會是什麼結果時,謝文政表示:如果證據屬實,該查的一定會查,中紀委的人已經在來的路上了!

事情演變到現在這個地步,中紀委的人自然不可能再不出面,否則只怕會激起更大的民憤。另外還有一點,那就是在警察逮捕了史綱之後,剛一到警局立即對他展開了審訊。

史綱只是一個平日裡會喝酒玩女人,拿著老子名頭出去非為作歹的官二代,如果說讓他與酒吧裡的那些小混混,逞兇鬥狠,他還能打腫臉充充胖子。但是要說到讓他應付警察,他就有些慫了。除了會搬出他老子的名頭嚇唬人,別的是什麼都不會。

本來呢,這一招在史滿倉還是省長的時候,還挺管用。但現在史滿倉連他自己都保不住了,哪還有能力為他保駕護航!

史省長,已經成為一個過去式了。所以史綱的這一護身符,也自然跟著沒了效果。

於是,當審訊史綱的警察說:“史綱,我們警察的規矩你是知道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現在我們有一些關於你爸爸的事情要問你,你老實回答,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說謊話騙我們。不過我們之所以敢問你,就一定是掌握了相關資料。如果你說假話,不但幫不了你爸爸,甚至還會連累他,你懂嗎?”

這一番話之後,史綱猶豫來一番,點了點頭。

有了史綱的合作,接下來幾乎是警察問什麼,史綱就老實回答什麼,一些能說的或者是不能說的,統統交代了出來。

“對,蘇杭最近的炒房事件,是我老爸讓我去接觸龐光烈的,不過這算不上是犯法吧?”史綱愣愣的說。這貨總算還不是太傻,沒把他老爸收受賄賂的事情全都抖摟出來。

不過即使如此,他這句話也足以證明一些問題了。

所以,當警方將這些有關史綱的招供證據,向中紀委反映以後,中紀委才會立即表示前來江南,徹查史滿倉。

可以說,史綱的“老實”,是再一次將他老爸害苦,害慘了!

本來,中紀委不下來調查史滿倉的原因,就是因為證據不足,而如今有了史綱的證詞,很多以前沒有的證據,此時全都有了,那再不查就真的說不過去了!

晚上,中紀委的人到了江南。剛一到就直接展開了對史滿倉的調查,第一步:雙規!

雙規不等同於逮捕,這屬於是黨內的一種紀律行為,而逮捕是司法系統的事,所以這兩個行動方式完全沒關係。

但是,哪怕是中紀委,也不會,不能輕易對調查對象採取“雙規”,而一旦雙規則表示,中紀委手中已經掌握了一定的違紀事實與證據。也就是說,一旦雙規,九成以上都意味著此人完了,徹底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