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崎三三 作品
第716章 合作開發條約
曦月天王在聽到了江離的保證之後,也沒有多說什麼了,現在他們兩個開始談論之後的利益分配的問題了。
畢竟這個秘境完全就是交給水系道館開發,他們開發秘境肯定也是需要成本的,所以之後的利益分配肯定要是給水系道館給分配一部分的利益。
這個水系道館倒是拿出了兩個方案,那就是這個秘境的資源,完全由水系道館所開發。
最後開發出來的秘境資源的話,和江離82分成。
也就是8成歸江離所有,另外的2成歸水系道館所有。
不過這也相對這個秘境的話的,所有權就必須得分2成給水系道館,不然的話開發這個秘境,付出大量的人力,就算得到了2成的收益,其實也不一定會賺多少。
這樣的話收到了兩成的秘境所有權,以後的收益將是以長時間的,久遠的獲得。
因為這個秘境並不是資源越開發越少,這個資源是隨著時間的變化會不斷的產生的。
看到這個方案就江離直接pass了。
雖然利益分成八二分成,他佔的利益非常的多,但是他並不想將這個秘境的所有權給分配出去。
不然的話,水系道館佔著兩成的所有權。
以後就不太說的清楚了,現在的水系天王是他的師傅,但是這個所有權是歸於水系道館所有。
雖然短時間內看不出來什麼樣的變化,但是到以後長遠了,到那個時候說不太清了。
所以還不如現在就將這個所有權給分開比較好。
而這個所有權分開的話,分成是六四分成。
也就是說,來對這個秘境進行開發的時候短時間內,所開發出來的資源和水系道館六四分成。
江離自己得到了六成的分成,而水系道館則得到了四成的分成。
不過這個秘境的所有權完全歸江離所有,也就是以後開發完成之後,長遠的收益都歸他所有了。
所以他就直接選擇了這個方案,就直接簽字了。
與另外一個方案,江離看都沒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