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條件

 寶林點點頭,臉上全是困惑,“為什麼請他們吃飯?”

 張秀花笑著回答,“這次我們能順利找回繼東,多虧他們幫忙。媽要請他們吃飯表示感謝。”

 她希望女兒能聰明點。她文化水平不夠,就只能教女兒這些生活方面的知識。

 寶林小大人般點頭。

 繼東放下碗,“我會燒火。”

 張秀花看著他一本正經的樣子,誇了一句,“繼東真厲害。”眼尾瞅見女兒撅著小嘴不高興,又立刻補充一句,“寶林也厲害,也幫媽媽燒過火。”

 只有繼林失望癟嘴,因為他年紀小,張秀花根本不敢讓他靠近灶膛。

 張秀花樂道,“繼林可以幫媽媽剝蒜。”她誇張拍手,“哎呀,媽媽真有福,有三個小寶貝幫忙。”

 這年代的人從來不把“寶貝”,“愛”掛在嘴邊,三個小傢伙聽到她的讚美,笑得眉眼彎彎。繼東原本到了新家還擔心被姑父嫌棄,可是他剛剛偷偷打聽,才知道姑父已經拋棄姑姑,不會回來,心疼姑姑的同時也鬆了一口氣,笑容也比之前自然了些。

 吃完飯,放下筷子,一個收拾碗筷洗碗,一個去剝蒜,一個去擇菜。

 張秀花琢磨該做哪些菜。家裡有花生、豆子、玉米、青菜、鹹菜,就是沒有肉。

 這時候的肉可不好弄。得去城裡供銷社,還得凌晨排隊才行。

 張秀花琢磨好半天,肉肯定是弄不到的,就算供銷社賣肉,她也沒肉票啊。但是她可以弄條魚。

 她把主意打到村裡的汪塘。那是隊裡財產,有村民看守,每年開春都會放魚苗進去,年尾打漁,八成上交給公社,剩下兩成分給村民。每年他們家都能分到一條魚。

 她提前預支一條,隊裡應該能同意。

 她泡了些黃豆、花生和玉米,又讓寶林到後院摘點青菜,自己則拎著籃子到隊長家。

 隊長家剛剛吃完飯,正在院子裡商量事情。

 張秀花邀請隊長、鄭平、隊長老孃和李建國到家裡吃飯,算是感謝他們的幫助。

 隊長答應了。他讓二弟送她去木西縣找孩子,本來就是私事。這事傳出去也只會說他仁義,不會說他吃拿卡要。

 張秀花提出預支一條魚,他思忖片刻也答應了。

 張秀花拿著條子,喜滋滋去找看魚塘的大爺,隊長老孃樂顛顛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