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一首歌,六百萬
按照當前的合同來說,林彥詞曲唱全都自己搞定,也只能拿20%。
六百萬的20%折算下來,就是一百二十萬。
不過這只是影視使用權,一次性結清的。
後面還有和朗星合作的各大音樂平臺的銷售分成。
平臺上的歌曲銷售單價,也都有統一標準,即每個賬號有五次免費試聽機會,試聽之後如果想要下載,則需要支付一元錢,獲取永久下載權。
也就是說,平臺上一首歌的單價是一元。
這一元中,平臺要先拿掉50%,剩下的50%再由公司和林彥分。
五毛錢的20%,那就是1毛錢。
簡而言之,就是每有一個人在某一平臺上購買了這首歌,林彥就會獲得一毛錢。
幾大平臺的購買人次總和達到一千萬,林彥就會得到一百萬。
如果這首歌很火的話,幾千萬的下載量不成問題。
後面還會有商演、翻唱等版權收入,也會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所以算下來,雖然林彥一次性拿不到全額的六百萬。
但如果歌火,後續的銷售分成和版權收入加起來,未必就會低於六百萬。
可以安排!
看了一下徵集的最後期限,11月15日。
今天是11月8日。
似乎也還來得及。
一念至此,林彥直接轉身,敲開了祁薇的辦公室大門。
“怎麼又回來了?有事?”
看到進來的是林彥,祁薇有些詫異。
“這個單子我接了!”
林彥直接將合同草案拍在祁薇的桌子上。
祁薇的目光落在合同上,微微皺眉。
“林彥,我現在沒心情跟你開玩笑。”
林彥雙手撐住桌沿,隔著寬大的老闆桌凝視著祁薇。
“薇姐,我也沒有開玩笑。”
兩人對視了幾秒鐘。
祁薇揚起右手,對林彥擺了擺。
有氣無力道:
“合同你拿回去,裡面有甲方的要求。”
“明天你給我交一首小樣上來。”
“我這關過不了就別提了。”
“好!”林彥一頷首,拿著合同轉身離開。
辦公室的門重新關閉。
祁薇長嘆一聲,忍不住用手扶住了額頭。
本來這個季度的業績壓力就大,剛才的例會上,她甚至被總監高銘點了名。
這好不容易有個單子可以撐一下,結果又是好幾個部門在競爭。
而且甲方的要求還極高,前兩次送過去的作品都被打了回來。
為了衝擊業績指標,祁薇不得不提高了詞曲分成,向公司詞曲部的一名頂級詞曲人約了歌。
沒想到最後關頭,竟然被一部搶了過去。
而且她還沒有任何辦法。
因為公司有明確規定,除了黃聞佑這種超級詞曲人之外,其他所有詞曲部的作品,歌王歌后都有優先挑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