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分享喜悅

 而且他現在不缺錢,代言也不是簡簡單單拍幾張照片、拍幾個廣告就能把這份代言費拿到手的。

 一般代言合同都需要簽約兩年以上,需要參加一定的品牌方活動,同時還有一定的法規和義務要求。

 比如代言一款產品,明星本人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是本產品的實際使用者。

 另外萬一品牌方或者明星自身名譽出現問題,另一方都要承擔連帶損失。

 因此對於這一方面林彥一直都比較保守,而沒有見錢眼開。

 回到微特上。

 林彥編輯了一條動態。

 “姐姐在經過努力的奮鬥複習之後,全洲普通高考取得了701分的好成績,恭喜她終於圓了自己的大學夢!”

 想了想,林彥稍微修改了一下,才發佈出去。

 “姐姐在經過努力的複習之後,全洲普通高考取得了十分優異的成績,恭喜她終於圓了自己的大學夢!”

 他把實際分數隱藏掉了。

 雖然這個分數讓人無比驕傲。

 但是也很容易讓人鎖定姐姐的身份。

 林彥不希望因為自己的光環而太多影響姐姐在大學的生活。

 微特剛剛發出去沒多久,夏凝的電話打了過來。

 “蘭姐好厲害!”

 “我現在都像做夢一樣,這種分數我想都不敢想!”

 夏凝的聲音裡依舊喜悅無限。

 “你說我該送她一件什麼禮物來祝賀她比較好?”

 林彥想了想,回夏凝:“不用送了吧,你能聽姐姐跟你分享喜悅,她就已經很開心了。”

 “不行,這麼值得紀念的重要事情,要送的!”夏凝堅持。

 “我只能幫你排除幾樣。”聽到夏凝這麼執著,林彥便選擇了縱容她,“手錶、手機、電腦、相機……”

 突然,林彥腦海裡靈光一閃。

 “要不,我們送她一首歌怎麼樣?我寫,你唱。”

 “歌?”夏凝先是愣了愣,隨後立刻表示贊同,“好呀!”

 這確實是一件有意義的禮物。

 “那就這麼說定了!”林彥道。